33万吨/年醋酸乙烯技术及配套4000吨/年废液焚烧装置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作者: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0-05-04 预览量:519
(一) 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33万吨/年醋酸乙烯及配套4000吨/年废液焚烧装置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镇江市京口区象山镇,江苏索普(集团)公司现醋酸厂厂区内预留地
3、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采用美国杜邦公司先进的固定床气相乙烯氧化法技术, 进行33 万吨/年醋酸乙烯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配套建设4000吨/年废液焚烧装置。
醋酸乙烯是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之一,主要用于生产聚乙烯醇(PVA)、聚醋酸乙烯乳液和树脂等。广泛应用于胶粘剂、涂料、纸张涂层、纺织品加工、树脂等领域。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长青
联系电话:0511-88995044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邓延慧
联系电话:025-85588186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办理委托手续→签订技术咨询合同→开展前期工作(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资料收集、踏勘现场等)→开展评价工作(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影响预测评价等)→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专家评审(召开环评报告技术评审会)→报告书报批(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主管部门)
工作内容: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评价技术导则、项目工程设计资料等,进行工程分析,对大气、地表水、声、生态环境等方面进行影响评价,并对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选址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论证,提出环保相关要求,作出评价结论,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主要涉及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对当地环境质量看法、对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管理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对项目在该地点建设赞同或反对的意见(简要说明理由)等,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姓名、详细的联系方式。
(六)征询公众意见形式
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发送至以下邮箱:hkysys@163.com ;或来电至:025-85588186。
(七)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2011年5月3日至201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