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普集团低碳所开展省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申报工作
作者: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2-03-19 预览量:497
为进一步缓解企业当前面临的资源紧张、利用效率低的不利局面,同时为争取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和资金补贴创造准入条件,近日,索普集团低碳应用技术研究所联合总工办、生产运行处开展了江苏省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申报工作。
申报省循环经济示范企业有着严格的约束条件,这包括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或主要工序单耗)、水耗,废弃物资源化率、一万元产值标煤耗等单项指标连续两年保持国内先进、省内领先水平,整个企业要符合国家公布的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等。为使申报顺利通过,公司要求各分厂密切配合,积极准备申报材料,目前甲醇厂已经行动起来,其它分厂也将陆续进行。
循环经济三原则中有一条是资源化原则,它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原料进行利用或者对废物进行再生利用。去年10月,集团低碳所促成的二氧化碳回收项目就是很好的例子,该项目将甲醇厂原本放空的尾气回收、提纯,其中的二氧化碳使之达到食品级要求的产品。此外,甲醇厂将污水处理后用于浇树养草种花,实现了水资源的高效利用;灭火炬计划实施后,也实现了醋酸厂、甲醇厂尾气能量充分回收,节能降耗。
目前普遍认为,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它在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其目的是通过资源高效和循环利用,实现污染的低排放甚至零排放。我国从90年代引入了关于循环经济的思想,2005年11月1日正式启动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工作,2009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江苏省2002年引入循环经济理论,2005年编制省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试点工作已初见成效,国家十、百、千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建设现已进入全面实践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