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普集团四部门通过市级三级安全标准化单位评审验收
作者: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2-09-26 预览量:410
9月26日,市安全协会组织市安全生产专家联合会、镇江智达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索普集团醋酸厂、甲醇厂、新发展、凯林公司进行三级安全标准化评审。
经评审,甲醇厂评分86.96,整改项42条;醋酸厂评分87.37,整改项32条;新发展评分81.48,整改项24条;凯林评分82.65,整改项32条。至此,参评的四家单位全部超过评审合格分80分,顺利通过了评审验收。目前整改项已发至各分厂,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
根据《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危险化学品企业通过标准化评审后,应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运行,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自评,形成自评报告。每年1月31日之前,企业应将上一年度标准化自评报告分别报企业所在地安监局和安全协会。目前股份公司二级申报材料已准备完毕,其他各分厂正按进度要求进行自评并将材料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