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节能服务中心对索普集团节能工作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作者: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3-09-10 预览量:618
9月10日,市节能服务中心执法人员对索普集团2012年度以及2013年上半年能源利用状况进行节能专项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了解了索普集团2012年度能源消耗的品种与数量,对完成的节能量予以审核。其中,对股份公司烧碱单位产品能耗进行了数据审核,确认烧碱单位产品能耗低于国家能耗限额,符合国家标准。另外依据《国家热电机组能耗限额考核规定》,索普集团热电联产机组外供蒸汽量大于10%,因此此次执法检查不需要对索普集团甲醇厂热电机组进行热电联产能效能耗限额考核。
执法人员还对《索普集团能源审计报告》进行复查,该报告于2011年制定,有效期五年,每年执法人员都会对其执行情况进行复查。执法人员还现场对醋酸厂CO压缩机、离子膜电槽重点用能设备进行了检测,查看了相关台账。
在本次专项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对索普集团在能源管理制度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肯定,并希望公司进一步加强能源管理工作,在节能降耗方面取得更大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