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普集团参加环保工作培训 提升环境监测综合水平
作者: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3-11-01 预览量:433
根据国家环保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关于开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境统计数据直报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为推动我市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开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境统计数据直报工作。10月25日,市环保局举办了“2013年镇江市国控环保工作培训会”,索普集团质检中心环测班参加了此次培训。
此次培训主要针对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考核背景情况以及《镇江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办法》进行了培训,重点介绍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要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境统计数据直报工作要求和数据填报方法。
培训要求,在环保监测方面所用的监测方法与仪器需遵守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方法。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方法中未作规定的,可以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于手工监测方式开展自行监测的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第二,具有与监测本单位排放污染物相适应的采样、分析等专业设备、设施;第三,具有两名以上持有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培训的,与监测事项相符的培训证书的人员;第四,具有健全的环境监测工作和质量管理制度;第五,符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自行监测记录包含监测各环节的原始记录、内容应完整并有相关人员签字,保存三年。
培训结束后,质检中心环测班对现使用的监测方法进行一一对照,确保符合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方法。对于已符合自行监测条件的继续保持,对于需改进的则进一步进行完善,并督促班组成员进行环保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从而提升班组环境监测的综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