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普化工基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作者: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08-13 预览量:736
江苏省环科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正在开展索普化工基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公示该规划相关信息,广泛征询广大公众在该规划的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索普化工基地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索普化工基地规划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将索普化工基地范围缩小至:镇澄路以北,焦湾路(北沿)以西,索普生态公园以东,长江以南;镇澄路以南,丹徒体校、许家村以东,索普铁路货场以北,焦湾路以西两个区域。规划总面积3700亩。与原基地边界对比,基地西边界和北边界基本无变化,东边界沿运河东岸向西移550米,保持东岸居民在化工基地卫生防护距离之外,共缩减1100亩;南边界沿上隍路、古运河向内缩减约500米,共缩减1200亩。规划年限:2016年至2020年。 总体产业定位:在大力发展高端制造业的同时,全力推动生产服务业的发展,打造新型第三产业。将公司原有个业务板块进行优化重组,形成以索普股份为核心,索普建设、索普科技、索普物流、索普金融、索普环保、索普化工同步发展的“一核多级”态势。实现高端制造业与生产服务业同步发展,加快推进生产服务业的社会化功能,逐渐扩大生产服务业的在公司产业中所占比重。用地布局:索普化工基地规划总用地面积247公顷(3700亩),用地构成包括:工业用地、仓储物流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公共设施用地、道路用地、绿化用地等,区内不设居住用地,园区内原有的居民区将逐步搬迁。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评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规划方案分析、区域开发现状分析、环境现状监测与调查、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环保措施、环境容量及总量控制、生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选址可行性等)、得出结论、完成报告书的编制、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相关资料,对规划区域土地资源、水资源、水环境、大气环境的承载力进行综合分析,并分要素进行环境影响的预测与评价,包括水环境、大气、噪声、生态和固体废物等,进而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提出环保相关要求,得出评价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的意见,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理由; (2)对本次规划的了解情况以及对本次规划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3)本次规划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对本次规划环评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和要求; (5)对规划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建议及改进意见和建议; (6)对园区规划支持与否的态度等。 四、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象山街道长岗,邮编:212006; 联 系 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511-88995040; 传真:0511-88995040 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苏省环科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210036)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5-86520289 传真:025-86619260 电子邮件:njdwxp@163.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环评委托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江苏环保公众网联系电话:025-58527307。附:索普化工基地规划区域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