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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管件招标采购公示
作者: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09-02 预览量:388
   根据《江苏索普(集团)公司供销公司原辅材料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供销公司拟将面向社会招标采购,欢迎有资质及实力的厂商踊跃投标。    一、招标组织单位: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供销公司    二、标的物及相关条款:    1、标的物:管 件 (非金属材质)    2、标的期限:2015年9月~2016年8月    3、标准及技术要求:    4、交货地点:买受人仓库    5、价格形式:银行承兑送到价(含17%的增值税)    6、付款方式:每月25日前,中标方按当月招标方收货凭证,开据增值税发票给招标方。本着买卖双方互惠互利、携手发展的原则,招标方承诺付款周期为三个月,第四个月给付前三个月实际发生的货款以此类推。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    7、交货时间:每月按买受人需要的品种及数量分批送达(另行通知为准)。    8、验收标准及数量确定: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由招标方仓储人员按程序验收,出据收货凭证。    三、招标日程安排:    1、发放标书时间:2015年9月6日。    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18日上午9:30。    3、开标时间:2015年9月18日上午9:30。    四、招标事项    1、投标方必须是国家工商部门正式注册的企业或公司,具有一年以上经营资质(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投标方要求有固定生产场所,(江苏省外暂不发放标书),具有异地化服务能力。    3、如产品属于危化品、易制毒品、剧毒品等,投标方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投标方能保证供货量,即使在市场紧张的情况下也能及时保证供应。    5、投标方对标书明细表中的品名必须与投标方进行确认,以免因文字表述不到位造成品名不符。    6、投标方经办人必须取得本企业法人合法授权证明。    7、投标方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经销资质。    五、评标及合同    1、供销公司采供部将组织人员在供销公司综合管理处和索普集团党群工作部、财务审计部的监督下;在确定的开标时间共同启封,对各投标方报价进行评标,确定最合适的中标方。    2、评标结束,评标流程以书面形式经供销公司主管领导审阅无异后,中标方即可签订中标合同,中标方在合同期内将作为招标方唯一供货商。    六、标书索要    联 系 人:蒋 璇    联系电话:18651276811    部门负责人:解 云    联系电话:13913442555    七、其他事项    本告示不明之处由招标方负责解释,请投标方尽早与我方联系。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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