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港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作者: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11-30 预览量:4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规文件的要求,镇江金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省环科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金港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评价工作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的相关意见。 一、金港产业园规划概况 金港产业园规划范围为:西至禹山东路、左湖路与主城区和丁卯科技新城相邻;东至京杭大运河,毗邻谏壁街道;南至金港大道;北至长江的三角形地块扣除其中索普化工基地占地后的的U形区域,总规划面积6.49平方公里,规划年限:近期:2014-2017年,期限3年;中期:2018-2020年,期限3年;远期:2021-2030年,期限10年。 产业定位:坚持高端制造和现代服务双轮驱动,发挥地区江河交汇、工业基地的现有优势,突出绿色低碳与循环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建设以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专业仓储物流、科技服务与创新、创业产业为重点方向的绿色生态产业园,打造镇江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标杆区、镇江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生态文明城市中生态化改造示范园。 用地布局:规划总用地面积648.6公顷,其中建设用地586.4公顷,用地构成包括: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等六大类,区内不设居住用地,区内原有的居民区将逐步全部搬迁。 二、规划方案分析 1.总体发展规划的环境可行性 据现状监测,评价范围内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等各项环境质量指标基本能够达到相应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相对较好。 土壤监测因子中镍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三级标准。底泥监测因子中锌、铅、铜、镉劣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三级标准,其余监测因子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 从环境保护角度看,产业园内生产、生活污水全部排入拟建的索普化工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区内企业采取集中供热,固体废弃物外排量为零,不产生二次污染。开发活动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在采取生态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可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2.发展规模合理性分析 根据大气环境容量计算可知,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均低于计算得出的当地环境容量。区内污水均收集排入索普化工基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统一排入长江,正常情况下,本项目废水处理达标后排放对索普取水口、谏壁水厂取水口的影响较小,对江心洲取水口、青龙山国控断面及豚类保护区水质没有影响。污水事故排放对长江水质的有一定的影响,对排放口附近的污染较为严重,但不影响各保护目标执行II类水质标准。因此,建设规划确定的发展规模基本具有环境可行性。 3.产业结构与功能区布局合理性分析 规划区用地分为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特殊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其中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遵照高效节地、功能混合、设施共享、集中布局的总体思路,服务向西,制造向东布局各类用地。生产性服务集中布置于中间,方便工业企业共享服务,整体规划布局科学合理。 三、环境影响预测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产业园建成后,全年逐时气象条件下,全年逐日气象条件下,长期气象条件下,评价范围内各污染物浓度最大值满足相应标准要求。产业园建成后,各因子在各关心点最大地面小时平均浓度叠加值能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各因子在各关心点的最大地面日均浓度叠加值能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产业园无组织废气在评价范围内无超标点。 2.水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根据预测,正常情况下,索普污水厂废水处理达标后排放对索普取水口、谏壁水厂取水口的影响较小,对江心洲取水口、青龙山国控断面及豚类保护区水质没有影响。污水事故排放对长江水质的有一定的影响,对排放口附近的污染较为严重,但不影响各保护目标执行II类水质标准。通过严格管理、事先预防和及时采取处理措施,以避免事故排放对水环境和水质保护目标的影响。在此情况下,该部分废水将纳入事故池临时收集,待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正常后逐步混入处理。在各在建项目和规划拟建项目需要考虑设置足够容量事故收集池,可以足够容纳污水处理厂事故状态下的生产废水,使生产废水暂时不向污水处理厂排放。 3.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产业园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采用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方式进行处理;危险废物拟由企业自行与有资质单位签定安全处置协议。但必须指出的是,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前在区内的堆放、贮存场所应按照国家固体废物贮存有关要求设置,避免其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4.声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本评价分别就离道路20m和40m处的噪声进行了分析,主干道和次干道两侧40m处规划期夜间噪声会出现超标,最大超标6.3dB(A)。按照产业园规划,在主要道路两侧均将实行绿化工程,将在主要道路两侧建设15~50m宽的防护绿化带,这样就可降低交通噪声5~12dB(A)。如噪声降低10dB(A),则昼、夜间所有道路两侧40m外声环境质量将全部达标。 5.地下水环境影响结论 区域内无集中式地下水源开采及其保护区,居民生活用水由自来水供应。产业园规划排水体系为雨污分流,生产和生活污水全部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对区域企业做好污水输送管渠的防渗防漏措施,加强固废的跟踪管理,防止因污水或固废渗滤液渗漏污染地下水。加强企业内可能会造成地下水污染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对车间地面及收集池采用水泥浇铸,做防渗漏处理,防止跑、冒、滴、漏的废水渗透,以减少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因此,产业园开发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四、优化调整建议 根据规划内容及区域现状,本次规划环评建议: ①细化园区支柱产业装备制造业和仓储物流业的产业发展方向,优化园区各功能片区的开发时序,促进园区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和区域环境的改善; ②编制园区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制定入区企业环境准入制度,完善园区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措施; ③完善园区污水处理、污水收集管网、集中供热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规划; ④细化园区绿地生态系统建设规划和布局; ⑤根据危险化学品仓储物流行业特性,补充制定金港产业园应急响应体系的建设规划; ⑥结合谏壁地区的区域整治工作,制定区域内中小企业清理整顿计划,扶持仓储物流等与园区产业定位一致的企业入区,对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进行清理;尽快制定并完成区内居民的拆迁安置工作; ⑦注重与镇江城市发展的整体协调,区内道路、给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等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时应统一考虑,与周边园区协同发展。 五、总体评价结论 在落实本规划环评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金港产业园规划与上层规划、相关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基本协调,园区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产业定位等不存在重大环境影响。根据本规划环评报告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反馈意见,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镇江金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象山街道长岗,邮编:212006; 联 系 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0511-88995791; 传真:0511-88995340 环评单位:江苏省环科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邮编:210036;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5-86520289 传真:025-86619260 电子邮件:njdwxp@163.com 金港产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请自行至邮箱下载,邮箱地址:sopozb2014@163.com。,密码8336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