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索普化工新发展有限公司清理涉外投资聘用专项法律顾问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市国资委“瘦身强体”行动要求,进一步强化资产管理,有效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促进国有资产优化整合,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结合公司实际运营,现面向社会就镇江索普化工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清理涉外投资聘用法律顾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清理本公司涉外投资亚洲绿源有限公司(Green Asia Resources,Inc)(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Br,VirginIs,以下简称亚洲绿源公司)聘用专项法律顾问。
二、服务内容
聘用的法律顾问负责对亚洲绿源公司进行全面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同时负责清理本公司原对亚洲绿源公司的投资,包括但不限于:
1、调查亚洲绿源公司的境外登记信息、股权结构、股东状况、运营状况、盈亏状况等,说明具体的调查情况;
2、调查亚洲绿源公司债权债务及抵押担保状况,说明具体的调查情况;
3、提供清理本公司原向亚洲绿源公司投资所涉法律依据;
4、参与磋商、谈判亚洲绿源公司股权处置,包括清算或股权转让,起草、修改、审核磋商、谈判方案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5、为清理本公司原在亚洲绿源公司的投资提供清理方案、法律咨询、法律意见和建议(必要时须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件等相关文书);
6、起草、修改、审核为清理本公司原向亚洲绿源公司的投资所需的合同、协议、函件等各类法律文件(例如:《股权转让合同》);
7、对本公司为清理原在亚洲绿源公司的投资而拟提起或正在进行的诉讼或仲裁,提供法律咨询。
8、为亚洲绿源公司股权转让、合并分立、清算注销、资产重组等全面提供法律咨询;
9、办理其他与亚洲绿源公司相关的法律事务。
以上第7项、第8项 ,如需要法律顾问代理案件或代表公司进行谈判,或代表公司参与股权转让、公司合并分立、注销清算、资产重组的,则根据应适用之法律规定另行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协议并按法律规定支付法律服务费。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5年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2.投标人具有丰富解决涉外投资纠纷经验,在涉外投融资、资本运作、资产重组与劳动人事等涉外业务方面有丰富的实务经验;
3.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年检;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近3年没有因法律服务质量问题导致被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判决或者裁决赔偿的记录;
4.投标人承诺指派至少3名执业律师组成法律顾问团提供服务,其中应至少包括两名主办律师,具有熟练英语交流能力,涉外法律服务执业经验不少于8年;
5.法律顾问团熟悉国有企业经营特点,具有丰富的法律咨询、合同谈判和投资论证经验,熟悉经营行业范围相关法律法规;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文件应提供材料
1.执业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投标机构基本情况介绍、从业经验及获得资质或奖项证书一览表;
2.投标机构承接本项目的法律顾问团及主办律师姓名和联系方式;
3.法律顾问工作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条款、内容、项目及另行委托收费的服务项目优惠程度等);
4.根据本项目招标内容的报价书;
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它材料。
以上资料请装订成册(正、副本各一份),并加盖公章,以密封形式送达,签封处加盖公章。
五、接受投标文件时间、地点以及投标截止时间
接受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0日下午15:00
接受投标文件地点: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77号化工新发展3楼302办公室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六、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0日下午15:00
开标地点: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77号化工新发展3楼309会议室
七、综合评议方式
本招标项目根据投标方解决涉外投资业绩、职业道德、服务和成本费用等因素做出综合评估,经评审最符合招标要求者中标。
八、联系方式:
对本招标文件有进一步了解需求的投标人可联系本公司,公司联系人:钱鸿亮 联系电话:051188995995,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77号索普新发展化工 邮编:212006
本招标文件未通过任何中介发布或向投标人收取任何投标费用,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镇江索普化工新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镇江索普化工新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6日
集团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联系电话:0511-88995088 集团邮箱:sopo@sop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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