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试桩施工及检测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招 标 人: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日期:2019年12月11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
1、总则
2、招标文件内容、澄清及修改
3、投标报价
4、投标文件的编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函
2、授权委托书
3、申请资格审查人简介
4、项目负责人简介
5、本工程拟用人员一览表
6、关于资格审查申请书和资审材料真实性、准确性的承诺
7、关于廉洁自律的承诺
第一章 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
序 号 | 内 容 规 定 |
1 | 工程名称: 江苏索普醋酸造气工艺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CO精制联合装置 招 标 人: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工程设计阶段的桩基施工(静压桩)、定位放线、桩头处理和检测
|
2 | 招标内容如下:本项目所涉及的桩基施工、桩头处理、桩基检测 |
3 | 招标方不组织现场踏勘,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三天内由各投标方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方在现场踏勘和项目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招标方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
4 | 投标保证金:不采用 |
5 | 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
6 | 投标有效期:40 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壹 份,共 壹 份。 |
7 | 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日期 截止时间:2019年 12 月 24 日 上午11:00 递交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三楼规划建设部 |
8 | 开标时间:2019年 12 月 25 日 下午14:00 开标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三楼规划建设部 联 系 人: 秦巧生 电 话:15896358480 |
9 |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对投标方的资质、技术方案、投标方提供所联合的桩基施工单位的资质(不低于2级)、整体报价、 工期等进行综合考虑,最低价者为中标单位。 投标方按照《镇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指导价》,在综合自身优势后自报优惠折扣价,经评审的最低报价为中标候选人。 |
一、 总 则
(一)工程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范围和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方及相关人员资格等要求
1、参加投标的招标代理单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取得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 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项目组成员必须不少于4人(含项目负责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招标时审定的项目组人员与实际人员应一致,未经业主同意不得变更;
(三)投标费用
投标方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内容、澄清及修改
(四)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文件及所有按第(六)条发出的补充通知。
(五)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方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投标方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方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方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2、投标方对招标方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方概不负责,投标方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方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方自负。
(六)招标文件的修改
1、投标方购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招标方提出,以便澄清。
2 、招标方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方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招标方予以澄清,应在开标前3天内提出。
3、招标方在至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解答招标文件的疑问,并形成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将向所有投标方公示,但不指明来源。
4 、招标文件发布后,在招标方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确需要变更招标文件内容的,招标方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方提出的澄清答疑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
5、 招标文件的答疑公示后,若投标方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有需要进一步澄清的,应在24小时内提出。
6、为使投标方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答疑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方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答疑中明确。
7、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相互矛盾时,若无其他特别说明一般均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三、 投 标 报 价
(七)投标报价
1、服务内容:
工程检测服务应是完成上述全部服务内容所收取的费用,含由检测单位联合的第三方有桩基施工资质(至少为2级)单位的桩基施工和桩头处理的费用。(预制管桩生产厂家指定为句容建华)
2、投标方报检测工作量清单及检测单价、总价(总价中包含《试桩检测技术要求》中的桩基施工和检测桩头处理等所有费用)
工程检测服务报价应包括工程检测服务机构为完成招标文件中招标方所确定的委托招标的内容,含招标方《试桩检测技术要求》中的桩基施工及桩头处理。桩基施工,桩头处理与检测分项报价计入总价。
3、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招标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的要求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4、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50%;(现汇)
2)检测数据上传并提交检测报告(电子版一份,纸版4份)后一个月内,支付剩余50%;(银行承兑)
3)报价为闭口含增值税固定价,提供6%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在开票前国家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发生变化,将按新税率修正合同价格,新合同价格=原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增值税税率),投标方按新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买方)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方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授权委托书
(3)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4)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资料
(5)关于资格审查申请书和资审材料真实性、准确性的承诺
(6)关于廉洁自律的承诺
备注:1、以上资料按第(十)条要求进行密封。
(九)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方必须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方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方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须盖企业法人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密封:投标方必须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可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
2、标志:投标方可在封袋上分别正确标明 “正本”和“副本”,所有封袋上都应当写明招标方名称和项目名称以及投标方的名称,并在封袋上和骑缝处加盖企业法人章。
3、提交投标文件时需将评标所需资料一并递交, 开标后一律不收。
(十一)投标截止期
1、投标方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招标方在接到投标文时将在投标文件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2、招标方可以按本文件第(五)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方与投标方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3、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方将拒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
(3)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委托人未到场或到场授权委托人未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
(十二)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方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
1、投 标 函
(招标方名称) :
(一)根据已收到的 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研究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后,工程检测服务费报价按照国家按照《镇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指导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 %。
(二)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贵方招标文件以及我方的投标承诺,认真履行造价咨询服务义务,确保贵方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三) 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四)我单位选派的项目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
投标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的授权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方名称)的 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授权委托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授权委托人无转让权,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单 位: 部门: 职务:
投标方:(盖 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申请资格审查人简介
单 位 名 称 | (盖章) | 地 址 | ||
资 质 要 求 | 单位性质 | |||
法 定 代 表 人 | 职 称 |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
申 请 资 格 审 查 组 织 机 构 和 企 业 概 况 | ||||
备注: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红章
日期: 年 月 日
4、项目负责人简介
姓名 | 年龄 | ||
学历 | 职称/职务 | 工程师/总工程师 | |
资质/证书 | 工作年限 | ||
自 | 至 | 项目/职务/有关技术及管理经验 | |
年 月 | 年 月 | ||
年 月 | 年 月 | ||
年 月 | 年 月 | ||
年 月 | 年 月 |
备注: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称 | 学历 | 专业 | 从事工程检测工作年限 | 拟任职务 |
1 | ||||||||
2 | ||||||||
3 | ||||||||
4 | ||||||||
5 | ||||||||
5、主要工程检测人员一览表
备注:项目组员必须不少于 4人(含项目负责人),均须持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复印件加盖红章)
日期: 年 月 日
6、关于资格审查申请书和资审材料真实性、准确性的承诺
我单位参加 (招标方名称)的
(招标工程名称)工程投标,我单位郑重向招标方作如下承诺:
一、我单位保证在投标时所递交的有关证书、文件等业绩、信誉证明材料均满足本次工程招标,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完全责任;
二、我单位保证在资格后审时所递交的材料无弄虚作假行为;
三、我单位将认真履行承诺,如有违背,我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无条件接受招标方取消我方投标资格,直至取消中标资格的处罚。
单 位: (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7、关于廉洁自律的承诺
我单位参加 (招标方名称)的
(招标工程名称)工程投标,我单位郑重向招标方作如下承诺:
一、我单位保证在招标投标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到公平竞争;
二、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招标方的要求和相关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三、在招标投标期间,我方承诺不宴请贵方人员或向贵方人员赠送各种礼品、礼券(现金);
四、我单位将认真履行承诺,如有违背,我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无条件接受招标方取消我方投标资格,直至取消中标资格的处罚。
单位: (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中国五环 工程有限公司 |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详细工程设计 | 2 | 版 | ||||||||||||
醋酸造气工艺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 | 17263-ST08-01 | |||||||||||||||
试桩检测技术要求 | 第 | 1 | 页 | 共 | 8 | 页 | ||||||||||
试桩检测技术要求 | ||||||||||||||||
2 | 详细工程设计 | |||||||||||||||
版次 | 说 明 | 编 制 | 校 核 | 审 核 | 审 定 | 日 期 | ||||||||||
1 项目名称及地点
项目名称:醋酸造气工艺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地点:镇江象山镇长岗索普集团厂内
2 装置概况
本项目包括工艺装置、公用工程等。工艺装置及大型设备基础拟采用桩基础,桩基设计等级为乙级,中柱最大轴向力为6000kN,边柱最大轴向力为3000kN。
3 桩信息
3.1本工程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桩径为Ø600mm, 测试桩顶部露出试坑地面的高度不小于600mm。
3.2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PHC桩及PHA桩)选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苏G03-2012)及《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抗拔管桩》(JH0C2-2019),试验桩所选桩型如下:
试验桩桩长 | 桩型 | 桩端持力层 | 备注 |
约17m | ZH-1, PHC-600(110) AB-C80-9、8 | (4-1)层 | 桩顶绝对 标高16.00 |
约30m | ZH-2, PHC-600(110) AB-C80-15、15 | (4-2)层 | 桩顶绝对 标高16.00 |
约17m | ZH-3, PHA 600 B 110-17 | (4-1)层 | 抗拔桩; 桩顶绝对 标高16.00 |
3.3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及抗拔管桩的材料、构造、制作、运输、施工应满足《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苏G03-2012)及《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抗拔管桩》(JH0C2-2019)的相关要求。
3.4沉桩工艺根据试桩情况确定。
3.5试验桩平面布置详见附图。
4 依据的标准规范及文件
[1] |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11 |
[2] |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94-2008 |
[3] |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版) GB50021-2001 |
[4] |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10 |
[5] |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JGJ 106-2014 |
[6] |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2-2018 |
[7] |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10G409 |
[8] | 《醋酸造气工艺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CO精制联合装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工程编号:CGK2019024) |
[9] |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苏G03-2012 |
[10] | 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抗拔管桩 JH0C2-2019 |
5 施工技术要求
5.1 桩基的施工严格遵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
5.2 做好施工准备工作和施工组织设计,做好施工记录,收集工艺参数。
5.3 试验桩的施工应严格按照图纸规定及《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混凝土预制桩施工要求进行。
5.4 做好试验桩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准备工作。
5.5 必须保证桩孔进入设计持力层的深度。
5.6 试桩施工采用的设备和材料与工程桩施工相同。试桩周围的地面与工程桩周围的地面应一致,试桩施工时的回填等工作必须采用与工程桩施工时相同的方式进行准备或操作。在试桩区域不得进行额外的挖掘工作。
5.7 水平试验应施加在尽可能接近试坑地面水平的位置。水平试验应在干燥条件下进行,试验桩周围无积水。
5.8 沉桩采用静压法,应根据地质情况及桩设计竖向承载特征值合理选择配重,压载设备应有加载反力读数系统。
5.9 任一单桩的接头数量不得超过3个,接桩时桩段顶端高出地面0.5~1.0m;桩接头焊接时先在坡口圆周上对称点焊4~6 点,待上下桩节固定后拆除导向箍再分层施焊,施焊对称进行;焊好的接头应自然冷却后方可继续锤击,自然冷却时间不少于8min,严禁用水冷却或焊好即打。
5.10 截桩头采用锯桩器截割,严禁采用大锤横向敲击截桩或强行扳拉截桩。
5.11 管桩顶的填芯混凝土应灌注饱满,PHC管桩做法详见《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苏G03-2012中P50-P53;PHA管桩做法详见《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抗拔管桩》JH0C2-2019。
6 试验项目
6.1 检测项目
1)桩身完整性检测;
2)单桩承载力检测;
6.2 检测方法
6.2.1 桩身完整性检测:
1)低应变法;
6.2.2 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高应变和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
6.2.3 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检测: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荷试验
6.2.4 单桩水平承载力检测:单桩水平静载荷试验
6.3 需提供设计参数
6.3.1 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值Qu;
6.3.2 单桩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值及特征值。
6.3.3 单桩水平极限承载力值QHu;地基土水平抗力系数的比例系数;单桩水平极限承载力值按本文件第7.6节规定确定。
6.4 检测数量、顺序及试桩平面定位。
1)检测数量: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 6根(ZH-1和ZH-2各3根)
单桩水平静载荷试验: 3根(ZH-1)
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荷试验: 3根(ZH-3)
基桩低应变动力检测: 9根
基桩高应变动力检测: 9根
2)检测顺序:
每根试桩均应先进行低应变检测后进行高应变检测:①低应变动力检测试验,②高应变动力检测试验,③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④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⑤单桩水平静载试验。
6.5 试验桩桩头要求:
试验桩桩头的设计由桩基试验单位完成。
7 试验技术要求
7.1 静载试验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加载至破坏。静载试验方法应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的规定。
7.2 每根试桩均应先进行低应变检测,然后进行相关检测(竖向抗压、竖向抗拔、水平静载荷试验)。
7.3 采用高应变法进行承载力检测时,锤的重量与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的比值不得小于0.02。
7.4 施工单位必须对每根试验桩做好一切施工记录。试桩工作中如发生难以满足设计要求或者其它复杂情况时,需及时通知设计单位。
7.5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应按JGJ 106-2014《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预估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标准值为2750kN,每根桩的静载荷试验最大加载量应为3300kN,达到该试验值即可。
7.6 单桩水平静载试验,应按JGJ 106-2014《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单桩水平静载荷试验预估最大加载量为100kN。水平载荷应持续加载直至达到100kN的试验载荷或直至桩破坏。在达到这两个终止标准之一前不得停止加载。
7.7 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应按JGJ 106-2014《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荷试验预估最大加载量为700kN。根据JGJ 106-2014《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应持续加载直至700kN或直至桩破坏。在达到这两个终止标准之一前不得停止加载。
8 设备仪器及其安装要求
8.1 竖向抗压静载试验桩的设备仪器及其安装,按JGJ 106-2014《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第4.2节规定执行。
8.2 水平静载试验桩的设备仪器及其安装,按JGJ 106-2014《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第6.2节规定执行。
8.3 竖向抗拔静载试验桩的设备仪器及其安装,按JGJ 106-2014《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第5.2节规定执行。
8.4 上述设备仪器的量程还需覆盖本要求文件给出的位移和承载力,加载用千斤顶行程应大于本文件规定的最大加载位移量。
8.5 未尽事宜应遵照JGJ 106-2014《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执行。
9 检测报告内容要求
9.1 提供桩基施工工艺试验的验证性结论,提供试验桩竣工报告,提供试验桩的施工记录和施工技术参数,并指出工程桩施工中应注意的事项。提供管桩最后贯入度的收锤标准;提供管桩的打桩机具。
9.2 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说明其检测过程、原因分析以及建议采取的措施。
9.3 低应变动力检测分析报告(按《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14执行);
9.4 高应变动力检测分析报告 (按《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14执行);
9.5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分析报告(按《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14执行);
9.6 单桩水平静载试验分析报告 (按《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14执行);
9.7 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分析报告(按《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14执行);
9.8 未尽事宜详见《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14。
10 试桩布置图
详见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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