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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器材(年度)
作者: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09-27 预览量:2617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保障部招标文件

 

1.报价须知

1.1招标货物名称:消防器材(年度)

1.2交货地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3交货期:2022年11月至2023年10月,每月根据实际需求通知供货

1.4付款方式:货到13%增值税专用发票到次月现汇付款。如投标人不接受招标人提出的付款方式,可在1688网站“交易信息”栏目中明确能够接受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或直接在此标书中注明:         ,评标时作为参考。

1.5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3日,14:00(北京时间)。

1.6开标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招标中心开标室。

1.7如遇国家进行税率调整,则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结算。

2.投标人资质

2.1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生产经营资质。投标人需提供如下有效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0体系)。如有其它材料可一并提供,如相关管理体系证书,企业获得的荣誉(高新企业、质量信用企业等)。

2.2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必须要有较好的业绩且无不良记录。

2.3如投标人为经销商,必须具有合法经销资质。代理经销商必须提供厂家授权的代理证明材料;如是代理进口产品的经销商,另需提供进口报关证明或材质检验报告等必要材料。

2.4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要求电话联系后8小时内必须给予回复,明确解决方案。

2.5投标人所供产品引起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由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6未合作过的新供应商参与报价时,标人在报价前须将资质文件及权威第三方检测报告提供给招标人审核(老供应商如更换供货品牌或型号也须提供相关文件供审核),审核时需提供有效文件:供应商资质文件复印件(盖章),中国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招标人中标第一候选人进行样品审核考察,符合要求后签订合同,否则将判定报价无效,将顺延至中标第二候选人进行样品审核考察,以此类推

2.6.1老供应商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不再重复进行样品审核考察,但如更换供货品牌或型号,则对更换的产品提供样品进行审核,合格后签订合同。

2.6.2如对产品技术参数、规格型号有疑问,请联系:赵工,电话:13906102082。检测报告及有效文件收件审核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1日12:00,联系人:沈经理,电话:13505281175

3.报价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3.1货物清单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数量

消防器材

详见附件明细清单

详见附件

注:附件明细清单内报价不得缺漏、不得有计算错误(否则报价无效)。评标时以清单内各项含税单价乘以数量累计之和作为评标依据,符合要求的最低总价中标。清单内品种数量为预估,以招标人每月实际的采购计划为准。

3.2技术要求

3.2.1标的物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符合现行的国家消防产品规范,包装完好,标识清楚,随货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合格证,供货品质必须等于或高于提供样品的品质。

4.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4.1开标

我司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方报价进行评标,确定中标单位。

4.2评标

4.2.1在能够满足我公司要求的供货商中最低价中标。

4.2.1.1质量合格前提下,最低价中标。

4.2.1.2同等价格下,质量指标、售后服务更好的中标。

4.2.1.3同等价格、同等质量下,招标方有权决定供应商和供应量(原则上老供应商优先)。                                            

4.3流标

招标方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我司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我司评标小组评定作流标处理,并按照《索普股份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及公司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4废标

凡投标方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的,或招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未按要求提供附件材料的等情况,经我司评标小组评定,作废标处理

5.其他注意事项

5.1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国标,无国标强制要求的应符合招标人技术要求,否则应及时调换或退货处理。

5.1.1标的物中需检验的品种,经招标人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收货,否则做退、换货处理,由于退换货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全部承担;长期合约的中标人如出现三次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情况,视为中标人无能力保障产品质量,招标人有权终止此次招标合同的执行。

5.1.2不合格货品招标人会及时通知中标人,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按《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执行。仲裁期间中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供应,不影响招标人正常生产运行。

5.2如因中标人原因,对招标人生产造成影响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投标方相关责任。

5.3中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招标人《索普股份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处理。

5.4送货车辆必须符合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送货途中注意安全,杜绝违章,发生异常情况时由中标人全权负责。进入厂区送货车辆要求达到“国五”排放标准,严禁超限超载(行驶证核定总质量)。

    5.5招标人将按《索普股份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管理考核(详见附件)。

5.6投标前请认真阅读学习和理解《索普股份外来装卸货人员安全告知书》(详见附件)。

5.8其他投标方式:投标人如没有1688平台账号,可以采用线下密封报价方式邮寄标书,密封报价快递封面必须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简称)+项目名称”,密封报价要求投标人自行将快递邮件密封完好,如快递邮件破损或封面无投标注释被误拆或在指定开标时间内未能送达我方招标联系人手中,我方概不负责。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丹徒长岗,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邮编:212006,

收件人:金坚,电话:13951400185。

6.凡对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联系人:金坚,电话:13951400185,

部门负责人:解云,电话:13913442555

7.请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认可。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所有。

         

                 

消防器材年度招标文件202210.doc

标书附件:索普股份外来装卸货人员安全告知书.doc

索普股份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doc

索普股份2023年度消防器材采购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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