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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普股份醋酸乙酯罐区CD贮槽消防设施检测
作者: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8-21 预览量:86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采购询价书

    

我公司实施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厂商积极参与报价。如报价过程中遭遇借故刁难、索取贿赂、暗箱操作等违纪行为,可向我公司风险控制部如实反映并提供佐证材料。风险控制部投诉电话:0511-88995150、88995690,投诉邮箱:116963626@qq.com。

 

    我公司现索普股份醋酸乙酯罐区CD贮槽消防设施检测进行公开询比价通过公开询比价的方式选定供应商,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报价

     一、招标概况:

一)标的物名称:索普股份醋酸乙酯罐区CD贮槽消防设施检测

(二)交货时间: 签订合同需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检测报告;

)交货地点: 江苏索普股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境部

服务期限:1年。

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8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六)评审时间:2025年8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七)评审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评审中心。

(八)评审结果公示:评审信息将于评审后在索普集团官网公示,请各报价人登录http://www.sopo.com.cn查询。

二、招标内容:

(一)服务内容:

1.项目内容:索普股份醋酸乙酯罐区CD贮槽消防设施检测包括1)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2)消火栓给水系统; 3)贮槽冷却水系统;4)泡沫灭火系统;5)灭火器6)其他消防设施等。

2.服务范围:江苏索普股份有限公司内

    (二)工作要求:

1.检测标准及依据:《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检验规程》(DB32/T186-2015)

2. 向我公司提供科学公正、准确可靠的《索普股份醋酸乙酯罐区CD贮槽消防设施检测报告》3份。

3.费用包括所有现场勘探、检测费用,我公司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三、供应商资质与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经营应具备的合法资质,经营范围必须有相应的消防服务资质供应商须到现场进行检测项目内容实地勘察,并做技术交流后,提供消防检测、评估方案。;

      2.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询价

      3.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要求电话联系后24小时内必须给予回复,明确解决方案必要时需来公司

      4.供应商所供产品引起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由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 供应商提供相关业绩证明,若在我公司有相关业绩的可不提供; 

6.供应商为贸易商(经销商)时,须提供授权代理资质及验证方式,保证授权验证方式的真实性,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7.供应商必须进行现场勘察,未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的,取消报价资格。

三、报价

(一)报价方式:报价为含增值税价。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

(二)付款方式:消防检测报告完成并经我公司确认后开具发票,我公司收到发票入账后90日内付款含税报价≥10万元人民币以银行承兑支付,<10万元人民币以现汇支付。

供应商不接受我公司提出的付款方式,可在线下报价书中明确能够接受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评审时作为参考。 

)本项目报价线下方式进行:

1.采用线下报价应将报价书及相关资料以密封袋形式送达,密封袋外包装必须用“封条”密封,封条“格式自定”,另需加盖公章、法人章,填写密封日期;在密封袋封面上需注明报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如快递邮件破损或封面无报价注释被误拆,我方概不负责;且必须在报价截止日之前送达,逾期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密封寄:

公司: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境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邮编:212006

收件人:赵雪锋

联系电话:1306102082

)凡对询价书条款有疑义的,请在评审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单位: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境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邮编:212006

询比价业务联系人:赵雪锋    电话:13906102082

询比价部门负责人:鲍中元    电话:15052946881

其他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经营应具备的合法资质。

(二)如需进场安装及检维修施工,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人员保险证明(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缴纳证明等)。

2.特种作业人员提供资质证明(电工证、焊工证、架子工、吊装证、登高作业证等)。

3.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设施。

4.专业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5.施工人员年龄原则上要求在18至60周岁。

6.入厂前需提交近1个月内的体检报告,存在重大疾病的不得在公司作业,存在职业禁忌的,不得从事与职业禁忌相关工作。

    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报价

    供应商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要求电话联系后 8 小时内必须给予回复,明确解决方案;

    供应商所供产品引起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由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评审流程

(一)评审

本项目由采购人组织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工作,对各供应商报价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成交人

1.请各供应商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评审小组评审现场电话联系

2.评审小组不得泄露各供应商的报价。  

(二)评定

在能够满足采购人技术要求及供货期要求的供应商中选择价最低的一家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

(三)询价废止

采购人如发现询比价过程中有串通报价、陪同报价等扰乱采购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采购人评小组评定可作询价废止处理,并可将相关供应商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不再接受参与报价工作。

(四)无效报价

1.凡供应商不具备采购人明确要求资质的,或报价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条款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采购人有关要求的问题,经采购人评小组评定,可作无效报价处理。

2.供应商应如实提供符合市场规律和自身成本的合理报价。如果供应商的报价与市场价格明显偏离并因此影响了询比价活动的公正合理性,损害了采购人的正当利益,经采购人评小组评定,作无效报价处理。

其他注意事项:  

(一)违约责任:

1.如出卖人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或提供服务,出卖人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从货款中扣除,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的违约金逾期每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计收。但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超过20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出卖人五个工作日内返还买受人合同货款并按合同总额20%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

2.出卖人交货后,如果货物经检验不合格的,买受人可选择以下处理方式:

1)买受人选择换货的,换货所产生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经买受人同意出卖人换货的,需在买受人第一次验收不合格之日起30日内供货,逾期供货的,违约责任参照第1款执行。如果出现两次经检验不合格的情况,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需在检验不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返还买受人合同货款,并赔偿合同总货款的20%违约金给买受人,买受人在出卖人返还货款之前,有权质押货物,质押期间如产生仓储费,该仓储费由出卖人承担。

2)买受人选择解除合同的,退货所产生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需在检验不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返还买受人合同货款,并赔偿合同总货款的20%违约金给买受人,买受人在出卖人返还货款之前,有权质押货物,质押期间如产生仓储费,仓储费由出卖人承担。

3.因出卖人的产品质量、逾期交货等原因给买受人造成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的所有违约罚款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

(二)成交人应严格按照询价书约定与采购人签定供需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做好物资供应和服务工作。对成交人所有违背询价书及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均可持续保留与成交人中止合作的一切权利。 

(三)对需检验的品种,经采购人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收货,否则做退、换货处理;长期合约的成交人如出现三次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情况,视为成交人无能力保障产品质量,采购人有权终止此次合同的执行。

(四)对不合格货品采购人应及时通知成交人,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应按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内按《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执行。仲裁期间成交人应保证采购人供应,不影响采购人正常生产运行。

(五)如因成交人不能正常履约,对采购人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的,采购人可向阿里巴巴公司投诉;如严重影响采购人生产经营活动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成交人法律责任。

(六)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列入采购人供应商负面清单,同时采购人将向阿里巴巴进行投诉。

(七)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询价书,参与报价即视为对本询价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

(八)采购人对违反约定的供应商或成交人将按《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进行管理考核(详见附件1)。

(九)本次询比价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所有;风险控制部投诉电话:0511-88995150、88995690。

报价函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报价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公开询比价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报价。

1、项目总价(含税)为            (大写):             元人民币;税率       %,如有分项报价,请另附分项报价清单;              

建筑物名称

 

报价(元)

税率

索普股份醋酸乙酯罐区CD贮槽消防设施检测



总价



 

2、交货时间:               

3、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询价书,包括补充文件(如有)。我公司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同时完全接受询价书所有条款。如果询价书有相互矛盾之处,我公司同意按贵方的解释处理;

4、我公司愿意向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任何与该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5、对询价书的不接受项:                                              

                                                              

我公司郑重承诺:遵守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公开采购询价书的全部规定,成交后及时签订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在报价过程中将严格遵守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采购的各项管理要求;不发生与关联公司共同参与报价竞争情况,不发生串通报价、陪同报价情况;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为规避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要求采取的变通行为。上述信息如有虚假我公司将承担法律责任,同意按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接受处理。我公司将严格遵守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供应商管理的要求,无条件接受和配合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有关机构进行的与上述内容相关的核查与审计。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盖章):

日期:


附件1

供应商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凡按国家标准及相关准则或规定组织生产销售的产品供应商及承包商,证照齐全且资质满足公司采购要求的,均可参与公司组织的公开采购商务活动。

第二条 为强化供应商管理,提升供应链的整体质量和效率,实施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目的在于确保采购质量与安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采购效率与效果、强化风险管理以及提升企业声誉与形象。为所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提供一个公开透明的竞争平台,有效防范供应链风险,促进供应商之间的良性竞争,推动供应链持续优化升级,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 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由供应保障部负责,其他职能部门在采购、合同履约、物资使用等过程中产生的供应商考核意见应报送供应保障部进行统一管理。

第三章 供应商分级管理

第四条 根据考核扣分及违规严重性,将供应商分为以下三类管理:

(一)合格供应商

1.考核标准:滚动周期扣分(一年内)<10分。

2.管理措施:可正常参与公司公开采购及合作,扣分自首次扣除满一年自动清零。

(二)暂停合作供应商

1.考核标准:索普股份一年内的考核扣分累计≥10分;索普集团一年内的考核扣分累计≥15分。

2.管理措施:一年内停止与其产生新的合作。

3.评审优先级:在采购评审过程中,同等情况下应优先选择未曾被列入暂停合作供应商清单的供应商。

(三)禁止合作供应商

1.考核标准:供应商发生以下恶意行为的,将直接列入禁止合作供应商清单:

1)主观恶意且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损害的;

2)恶意法律诉讼起诉我公司最终被法院裁定为败诉的;

3)两次列入暂停合作供应商的;

4)违反廉政协议,滋生腐败现象的;

5)存在其他严重侵害公司利益行为的。

2.管理措施:原则上永久禁止合作。

第四章 供应商积分考核细则

第五条 供应商的积分考核围绕供货质量、交货周期、售后服务以及资质信誉等方面实施。根据考核结果对供应商进行分累计,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未对公司造成影响,单次扣13分。

2.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对公司造成了一定影响,单次扣35分。

3.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对公司造成了严重影响,单次扣510分。

4.所供产品故意隐瞒质量缺陷或以次充好,单次扣10分。

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单次扣13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单次扣13分。

3.延期交货,未对公司造成影响,单次扣13分;造成一定影响,单次扣35分造成严重影响,单次扣510分。

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单次扣13;已造成一定影响,单次扣35分造成严重影响,单次扣510分。

2.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单次扣13分。

3.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按合同提供售后服务,单次扣510分。

资信方面

1.未提供询价书要求的资质文件、不满足询价书资质要求、报价与技术要求不符等,单次扣1~3 分。   

2.之后因报价、参数错误等原因,报价人放弃成交,单次扣35分。

3.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单次扣510分。

4.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开具发票给我方未按合同约定价格开票,单次扣13分。

5.未按照《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审计管理制度》要求提供工程结算资料,或未按规定进行工程结算确认的,单次扣13分。

6.报价人经核实资质造假或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单次扣610分。

7.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无合理说明扰乱公开采购秩序,单次扣10 分。

第六条 关于无效投诉的处理办法

报价人如对评审结果存有异议,可向风险控制部提起投诉。但为了维护公开采购工作的严肃性,报价人所提出的投诉一旦被公司认定为无效投诉,单次扣除投诉人3分;如果报价人仍不接受解释且采取重复投诉,甚至出现捏造事实、无理取闹、聚众围堵、恶意诽谤等严重扰乱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的恶劣行为,可再扣除投诉人5~10分;报价人对同一事件进行重复的无效投诉,或一年内累计无效投诉达三次以上(含三次),均直接列入暂停合作供应商清单,情节严重的可直接列入禁止合作供应商清单。

第七条 针对已被纳入暂停合作的供应商,通过积极采取自我完善、整改等有效措施,若其产品或服务质量能够提升至符合我公司所设定的标准与要求,原则上在达到此标准满1年后,该供应商可向我方提交恢复报价资格的书面申请。此申请将严格遵循供应商合作能力确认流程的既定程序进行审核,一旦审核通过,该供应商将从暂停合作供应商清单中予以移除。

具体流程如下:

(一)供应商提交恢复报价资质书面申请,以及相关的整改措施和效果文件;

(二)供应保障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实地考察;

(三)供应保障部根据审查及考察意见提出建议,经供应保障部、风险控制部、公司分管领导及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可从暂停合作供应商清单中消除。

第八条 原则上不得与禁止合作的供应商恢复合作关系。如确因生产需要恢复合作的,须经请示流程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 如果被暂停合作供应商在一年内不能完成整改的,可将其列入禁止合作供应商清单,不再与其开展合作。

第十条 自然人、废旧物资处置单位参照本管理条款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如某一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公司被列入负面清单,该实控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所有相关公司也视同列入负面清单。

第十二条 供应商负面清单的考核通过《索普集团供应商考核表》线上流程审批实施。

索普股份醋酸乙酯罐区CD贮槽消防检测公开采购询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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