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我公司现需采购 醋酸一期急购钢材一批 ,采用自主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供应商,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投标。
一、招标概况:
(一)标的物名称:醋酸一期急购钢材一批;
(二)交货时间: 2023年3月15日前 ;
(三)交货地点: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3月1日9:30 时(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2023年3月3日9:30时(北京时间);
(六)开标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七)中标公示:中标信息将于开标后在索普集团官网公示,请各投标人登录http://www.sopo.com.cn查询。
二、招标内容:
(一)标的物内容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型 号 | 单位 | 数量 |
1 | 02090100005367 | 无缝钢管 | GB8163 SMLS GB17395 Ia系列 φ168.3×7.1 20#钢 | 米 | 30 |
2 | 02090100005377 | 无缝钢管 | GB8163 SMLS GB17395 Ia系列 φ323.9×6.3 20#钢 | 米 | 24 |
3 | 02090300000011 | 镀锌槽钢 | 10# | 千克 | 300 |
注:在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前提下,以清单中1-4项含税单价乘以数量的总价作为评标依据。
(二)技术要求
1.投标人所供钢材的生产厂家必须持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新供应商在报价时上传证书。
2.管材需满足GB8163-2018、GB17395-2008国家相关现行相关标准。
3. 3.钢管需满足TSG D0001-2017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检验标准,应当逐步采用标志进行标记,标志内容一般包括制造单位代号或商标、许可标志(TS证书号)、材料(牌号、规格、炉批号),标准号、产品编号等,随货提供的质量证明书内容需与喷码标志内容一致。投标人必须提供钢材生产厂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型式试验证书。
4.供应商按清单明细内容供货,其单位偏差在合理范围内。
三、投标人资质与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经营应具备的合法资质。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合法生产经营资质。
2.投标人为经销商,必须具有合法经销资质。
(二)其他资质要求:确定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投标人需提供如下有效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等。
(三)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投标;
(四)投标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人民币 / 万元;
(五)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要求电话联系后 8小时内必须给予回复,明确解决方案;
(六)投标人所供产品引起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由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投标:
(一)报价方式:报价为含13%增值税送到价。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
(二)付款方式:下单后,货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到 90日内付款,货款小于20万元时,采用现汇付款;货款大于等于20万元时,采用承兑付款。如投标人不接受招标人提出的付款方式,可在1688网站“交易信息”栏目或线下报价书中明确能够接受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评标时作为参考。报价为含税价,如有不同请注明。
(三)本项目投标可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进行:
1、采用线上投标需严格按照1688线上格式要求填写报价,如需上传报价单需加盖报价章,同时上传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资质材料。
2、采用线下投标应将报价书及相关资料以标袋形式送达,标袋外包装必须用“封条”密封,封条“格式自定”,另需加盖公章、法人章,填写密封日期;在标袋封面上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如快递邮件破损或封面无投标注释被误拆,我方概不负责;且必须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送达,逾期将作为作废标处理。
(四)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密封寄:
公司: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邮编:212006
收件人:陈纯洁
联系电话:17712838249
(五)凡对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单位: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邮编:212006
招标业务联系人:陈纯洁 电话:17712838249
招标部门负责人:解 云 电话:13913442555
五、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一)开标
本项目由招标人组织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人报价进行评标,确定最终中标人。
1、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
2、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二)评标
1、在能够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及供货期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总价最低的一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三)流标
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流标处理,并可将相关投标方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再接受参与投标工作。
(四)废标
凡投标人不具备招标人明确要求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条款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招标人有关要求的问题,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废标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违约责任:
1.如出卖人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或提供服务,出卖人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从货款中扣除,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的违约金逾期每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计收。但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超过20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出卖人五个工作日内返还买受人合同货款并按合同总额20%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
2.出卖人交货后,如果货物经检验不合格的,买受人可选择以下处理方式:
(1)买受人选择换货的,换货所产生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经买受人同意出卖人换货的,需在买受人第一次验收不合格之日起30日内供货,逾期供货的,违约责任参照第1款执行。如果出现两次经检验不合格的情况,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需在检验不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返还买受人合同货款,并赔偿合同总货款的20%违约金给买受人,买受人在出卖人返还货款之前,有权质押货物,质押期间如产生仓储费,该仓储费由出卖人承担。
(2)买受人选择解除合同的,退货所产生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需在检验不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返还买受人合同货款,并赔偿合同总货款的20%违约金给买受人,买受人在出卖人返还货款之前,有权质押货物,质押期间如产生仓储费,仓储费由出卖人承担。
3.因出卖人的产品质量、逾期交货等原因给买受人造成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的所有违约罚款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
(二)中标人中标以后应严格按照标书约定与招标方签定供需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做好物资供应和服务工作。对中标人所有违背标书及合同约定的行为,招标人均可持续保留与中标方中止合作的一切权利。
(三)对需检验的品种,经招标人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收货,否则做退、换货处理;长期合约的中标人如出现三次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情况,视为中标人无能力保障产品质量,招标人有权终止此次招标合同的执行。
(四)对不合格货品招标人应及时通知中标人,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应按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内按《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执行。仲裁期间中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供应,不影响招标人正常生产运行。
(五)如因投标人不能正常履约,对招标人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的,招标人可向阿里巴巴公司投诉;如严重影响招标人生产经营活动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投标方法律责任。
(六)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列入招标人供应商负面清单,同时招标人将向阿里巴巴进行投诉。
(七)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即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
(八)招标人对违反约定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将按《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管理考核(详见附件)。
(九)投标人请认真阅读《索普股份外来装卸货人员安全告知书》(详见附件2)。
(十)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所有。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1、投标项目的总投标价(含税)为 (大写): 元人民币;税率 %,如有分项报价,请另附分项报价清单;
2、交货时间:
3、我方承诺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全部规定;
4、我方承诺中标后双方签订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同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如果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招标方的解释处理;
6、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7、对标书的不接受项: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集团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联系电话:0511-88995088 集团邮箱:sopo@sop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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