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我公司现需采购醋酸、ADC、硫酸循环冷却水正常生产药剂及关服务项目 ,采用自主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供应商,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投标。
一、招标概况:
(一)标的物名称:醋酸、ADC、硫酸循环冷却水正常生产药剂及关服务项目;
(二)服务时间: 2023.6.1-2026.5.31 ;
(二)服务地点: 醋酸、ADC、硫酸循环冷却水装置区;
(三)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5 月 11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
(四)开标时间2023年 5 月 12 日 10:00 时(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二、招标内容:
(一)标的物内容
本次循环冷却水处理项目主要包括:醋酸二期循环水、醋酸三期、醋酸乙酯、ADC、硫酸循环水。
服务期限为2023.6.1-2026.5.31。
(二)技术要求
1.基础数据
醋酸二期循环水系统基础数据参考如下表: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循环水量 | m3/h | 21000 | |
旁滤量 | m3/h | 1000 | |
保有水量 | m3 | 12000 | |
补水量 | m3/h | 180-380 | |
冷热水温差 | ℃ | 6.0-10.0 | |
浓缩倍数 | 2.5-3.5 | ||
系统材质 | 碳钢、不锈钢、钛材、 |
醋酸三期循环水系统基础数据参考如下表: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循环水量 | m3/h | 8000 | |
旁滤量 | m3/h | 600 | |
保有水量 | m3 | 6000 | |
补水量 | m3/h | 100-200 | |
冷热水温差 | ℃ | 6-9 | |
浓缩倍数 | 2.5-3.5 | ||
系统材质 | 碳钢、不锈钢 |
醋酸乙酯循环水系统基础数据参考如下表: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循环水量 | m3/h | 8000 | |
旁滤量 | m3/h | 600 | |
保有水量 | m3 | 4000 | |
补水量 | m3/h | 100-200 | |
冷热水温差 | ℃ | 6-9 | |
浓缩倍数 | ≥2.5 | ||
系统材质 | 碳钢、不锈钢 |
注:在春秋季(2-4月、10月)醋酸二期循环水一般风机开3-4台,循环水泵为5开1备,乙酯循环水停运,此时二期循环水保有水量约16000吨。在夏季(5-9月)醋酸二期循环水风机开4台,循环水泵为4开2备(,此时二期循环水保有水量约12000吨,。乙酯循环水独立运行,风机开2台,循环水泵为2开1备,保有水量约4000吨。在冬季(11-12月、1月)醋酸二期循环水一般风机开2-3台,循环水泵为4开2备,乙酯循环水停运,此时二期循环水保有水量约16000吨。
工业水水质
浊度(度) | pH值 | 余氯(mg/L) | Ca2+(mg/L) | Cl-(mg/L) | 工业水出水压力(MPa) |
≤5 | 7-8 | ≤1 | ≤300 | ≤300 | ≥0.5 |
ADC新厂区循环水系统基础数据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循环水量 | m3/h | 800 | |
旁滤量 | m3/h | 无 | |
保有水量 | m3 | 1000 | |
补水量 | m3/h | 2/5 | 一、四季度/二、三季度 |
冷热水温差 | ℃ | 3-5 | |
浓缩倍数 | 4-5 | ||
系统材质 | 碳钢 |
30万吨硫酸循环水系统基础数据参考如下表: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循环水量 | m3/h | 1400-2000 | |
旁滤量 | m3/h | 无 | |
保有水量 | m3 | 580 | |
补水量 | m3/h | 6-14 | |
冷热水温差 | ℃ | 5-6 | |
浓缩倍数 | ≥3.5 | ||
系统材质 | 碳钢、不锈钢 |
硫酸补充水水质
项 目 名 称 | 一季度 | 二季度 | 三季度 | 四季度 |
pH | 7-9 | 7-9 | 7-9 | 7-9 |
浊度 mg/L | ≤10 | ≤5 | ≤5 | ≤10 |
电导 μs/cm | ≤500 | ≤400 | ≤400 | ≤500 |
钙离子 mg/L | ≤130 | ≤130 | ≤130 | ≤130 |
Cl- mg/L | ≤100 | ≤100 | ≤100 | ≤100 |
铁离子 mg/L | ≤0.5 | ≤0.5 | ≤0.5 | ≤0.5 |
2.控制指标
醋酸循环水正常运行控制指标
分析项目及单位 | 控制指标 | 严重超标 | 分析频次 |
PH | 7-9 | ≤6 | 1次/天 |
浊度 UNT | ≤20 | ≥40 | 1次/天 |
钙硬度(以Ca2+)计 mg/L | ≤450 | ≥600 | 1次/天 |
Cl- mg/L | ≤300 | ≥500 | 1次/天 |
余氯 mg/L | 0.5-1.0 | ≤0.2 | 1次/周 |
总铁 mg/L | ≤1 | ≥1.2 | 1次/天 |
总碱度(以CaCO3计) mg/L | ≤400 | ≥600 | 1次/天 |
碳钢腐蚀率 mm/a | ≤0.075 | ≥0.1 | 1次/月 |
不锈钢、铜腐蚀率 mm/a | ≤0.005 | ≥0.01 | 1次/月 |
醋酸循环水排放水指标
分析项目及单位 | 控制指标 | |
PH | 7-9 | 现场排水时检测 |
总磷 mg/L | ≤0.5 | |
氨氮 mg/L | ≤5 | |
总氮 mg/L | ≤15 | |
COD mg/L | ≤60 | |
SS mg/L | ≤70 | |
总有机碳 | 1次/半年 |
ADC正常运行控制指标
项 目 | 控制范围 | 分析频率 | ||
循环水 | 补充水 | |||
pH | 7~9 | 一次/24h | 一次/24h | |
电导率us/cm | ≤5000 | 一次/24h | 一次/24h | |
浊度NTU | ≤20 | 一次/24h | 一次/24h | |
总碱度(以CaCO3计)mg/L | ≤400 | 一次/24h | 一次/24h | |
Ca2+(以CaCO3计)mg/L | ≤450 | 一次/24h | 一次/24h | |
氯离子(以Cl-计) mg/L | ≤300 | 一次/24h | 一次/24h | |
药剂浓度 mg/L | 30-150 | 一次/24h | 一次/24h | |
铁增量(以Fe2+计)mg/L | ≤1.0 | 一次/24h | 一次/24h | |
余氯mg/L | 连续投加 | 0.1~0.5 | 一次/24h | / |
冲击式投加 | 0.5~1.0 | 一次/24h | / | |
CODcr mg/L | ≤80 | 一次/24h | 一次/24h | |
氨氮mg/L | ≤15 | 一次/24h | / | |
异养菌个/ml | ≤105 | 一次/周 | / | |
碳钢腐蚀率mm/a | ≤0.075 | 一次/1-2月 | / | |
不锈钢和铜腐蚀率mm/a | ≤0.005 | 一次/1-2月 | / | |
粘泥量 mL/m3 | ≤3 | 一次/周 | / | |
浓缩倍数 | ≥4 | 一次/24h | / |
ADC排放水指标
分析项目及单位 | 控制指标 |
PH | 7-9 |
总磷 mg/L | ≤0.5 |
氨氮 mg/L | ≤5 |
总氮 mg/L | ≤15 |
COD mg/L | ≤60 |
SS mg/L | ≤70 |
总有机碳 |
总有机碳半年检测一次,其他检测项目排水时检测。
硫酸正常运行控制指标
分析项目及单位 | 控制指标 |
pH | 7.5~9.3 |
浊度NTU | ≤10 |
总碱度(以CaCO3计)mg/L | ≤1100 |
Ca2+(以CaCO3计)mg/L | |
氯离子(以Cl-计) mg/L | ≤300 |
总铁(以Fe2+计)mg/L | ≤1.0 |
异养菌个/ml | ≤105 |
碳钢腐蚀率mm/a | ≤0.075 |
不锈钢和铜腐蚀率mm/a | ≤0.005 |
粘泥量 mL/m3 | ≤3 |
浓缩倍数 | ≥3.5 |
硫酸排放水指标
分 析 项 目 及 单 位 | 控制指标 |
pH | 6-9 |
总磷 mg/L | ≤0.5 |
氨氮 mg/L | ≤5 |
COD mg/L | ≤50 |
SS mg/L | ≤20 |
总有机碳半年检测一次,其他检测项目排水时检测。
清洗预膜
醋酸区域循环水清洗预膜工作原则上每年一次,若因甲方要求增加清洗预膜频次,则按乙方投标药剂单价来核算。(因环保因素清洗预膜后排水需考虑PH调节剂),ADC、硫酸循环水不做清洗预膜工作。
三、投标人资质与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经营应具备的合法资质。
(二)其他资质要求:
1.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四证。
2.生产许可证、环评批复,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提供的相关委托书及证明材料(生产厂家的财务报表、技术人员的学历证书和半年以上的社保证明)。
3.水处理药剂产品第三方质量评定证书、检验报告。
4.近三年的大型煤化工、石化或类似企业相关技术工程的业绩证明至少5家,单个系统的循环水量超过15000m3/h(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明细发票等复印件作为证明,不得虚报业绩,否则作废标处理),投标方或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近三年超过5个循环水场使用自动加药设备的证明文件(客户使用报告或设备销售合同或设备发货证明等)。
5.产品研发能力及技术人员情况(生产商提供自身相关证明材料,代理商提供相应生产商相关证明材料及自身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6.质量检验能力-仪器及检测设备(生产商提供自身相关证明材料,代理商提供相应生产商相关证明材料)。
7.现场服务人员的学历、技能等级、项目经验。建议有三年以上现场服务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投标文件中需注明所用药剂的单价和用量。
9.需提供包含所有使用药剂名称、牌号、针对排水的投加浓度及药剂分析方法等内容。
10.企业信用报告,年度财务报表。
(三)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投标;
(四)投标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3年销售额不低于1亿元(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五)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要求电话联系后 4 小时内必须给予回复,明确解决方案;
(六)投标人所供产品引起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由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 投标人须提供的材料
(八)投标人须需安排1名专职技术服务人员驻点服务,上班时间统一为8:30-17:00。服务内容包括:
1.编制日常水质稳定运行方案、异常处理方案,经双方认可后遵照执行;
2.提供循环水所需的各种水质稳定处理药剂:缓蚀阻垢剂、氧化性杀菌灭藻剂、非氧化性杀菌剂等所必须药剂,所用药剂必须为无磷无泡型;报价单需要列出详细的药剂名称,全年使用的药剂数量,单价,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加浓度和频次以及成分。
3.缓蚀阻垢剂技术要求和检测依据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标准Q/SH 0374-2010 水处理剂 复合阻垢缓蚀剂技术要求执行,达到I类指标,锌盐含量≧10%。三氯异氰尿酸技术要求和检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HG/T 3263-2001执行,产品达到优级品要求。
4.循环水所需的各种水质稳定处理药剂浓度及频次:
缓蚀阻垢剂:≥50ppm 连续投加
氧化性杀菌剂(三氯异氰尿酸):固体氧化性剂≥50ppm 4次/月
非氧化性杀菌剂:≥50ppm 次/月、剥离剂≥100ppm 次/月
上述浓度为水中药剂有效成分含量,投标时必须提供所有药剂有效成分,我公司将定期抽检,加药两小时进行检测,分析仪器由厂家提供。以上药剂不允许用任何其它形式的药剂替代,如氧化性杀菌灭藻剂,不允许用次氯酸钠等产品替代
5.提供必要的自动加药设备及循环水末端监测换热器以及安装调试(碳钢和不锈钢),自动加药装置应为成熟可靠的产品,至少需要有超过5个现场使用案例,设备根据循环水中药剂浓度自动控制加药泵来调节加药,同时必须至少配备在线pH、ORP、电导率、药剂浓度(荧光示踪)、腐蚀率等检测探头或检测控制装置;安排专人驻点负责现场加药及水质管理与招标方的工作人员联系;
6.负责安排循环水及其补充水所需日常水质项目的分析检测;数据双方共享;形成每月水质运行书面总结并提出运行建议,交付招标方循环水系统负责人及生产管理部门;
7.围绕水质管理,对招标方旁滤、排污等运行操作及时提出指导意见;
8.配合招标方调查处理工艺介质泄漏等异常故障;
9.负责装置大修时冷换设备水质效果的跟踪检测,周期总结。
10.负责日常药剂投加工作。
四、投标:
(一)报价方式:报价为含增值税送到价。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
(二)付款方式:根据合同总价合同期内每年分4次支付费用,每三个月甲方向乙方支付药剂费用(按实结算),乙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到2个月甲方支付药剂费用,如果当期发生费用小于20万元时,采用现汇付款;当期费用大于等于20万元时,采用承兑付款。如投标人不接受招标人提出的付款方式,可在线下报价书中明确能够接受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评标时作为参考。
(三)本项目投标可通过线下方式进行:
采用线下投标应将报价书及相关资料以标袋形式送达,标袋外包装必须用“封条”密封,封条“格式自定”,另需加盖公章、法人章,填写密封日期;在标袋封面上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并要求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送达,逾期将作为作废标处理。
(四)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密封寄:
公司: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邮编:212006
收件人:贺云
联系电话:15850453391
(五)凡对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单位: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邮编:212006
招标业务联系人:贺云 电话:15850453391
技术咨询联系人:华良(醋酸) 电话:15189125188
韦志明(ADC) 电话:13646103815
吴帆 (硫酸) 电话:15951403276
招标部门负责人:蔡可庆 电话:13775352194
五、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一)开标
本项目由招标人组织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人报价进行评标,确定最终中标人。
1.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
2.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二)评标
在能够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及供货期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总价最低的一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三)流标
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流标处理,并可将相关投标方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再接受参与投标工作。
(四)废标
凡投标人不具备招标人明确要求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条款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招标人有关要求的问题,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废标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违约责任:
1.日常运行水质指标、排放水指标以及监测换热器腐蚀情况以招标方质检中心分析结果为准,按月考核。水质综合合格率(水质运行控制指标中合格项数除以指标项数)≥95%,且单项无严重超标(超标量≥50%),排放水合格率100%,方为合格;否则为当月不合格(因招标方责任造成除外)。发生连续两个月份综合合格率不合格或一次因水质造成生产装置停工,即为年度不合格,将扣减当年实际费用的20%。若累计出现三个月水质综合合格率不合格或两次因为水质造成生产装置停工,则招标方有权终止合作协议并追究经济赔偿。如发生药剂抽查不达标,由双方确认后当月药剂费用以抽查浓度折算药剂量付款。
2.监测换热器效果监测原则以招标方质检中心分析结果为准。
3.每批次药剂到货投标方必须通知招标方留样封存,招标方根据投标方提供的分析方法进行质量检测,若分析结果与药剂质量明显偏离,招标方有权终止合作协议,若有异议投标方可请第三方进行复检。
以上3条仅针对醋酸区域循环水。
4.正常运行结算
碳钢腐蚀率≤0.075mm/a,每超过0.002mm/a,扣合同总价的1%。不锈钢、铜腐蚀率≤0.005mm/a,每超过0.001mm/a,扣合同总价的1%。
(碳钢监测换热器材质为20G,不锈钢材质为304)
正常运行期间浓缩倍数基础数据按二(二)1控制,每低0.1,扣合同总价的1%。因招标方装置问题,浓缩倍数不达标,不作考核。
(二)中标人中标以后应严格按照标书约定与招标方签定供需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做好物资供应和服务工作。对中标人所有违背标书及合同约定的行为,招标人均可持续保留与中标方中止合作的一切权利。
(三)对需检验的品种,经招标人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收货,否则做退、换货处理;长期合约的中标人如出现三次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情况,视为中标人无能力保障产品质量,招标人有权终止此次招标合同的执行。
(四)对不合格货品招标人应及时通知中标人,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应按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内按《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执行。仲裁期间中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供应,不影响招标人正常生产运行。
(五)如因投标人不能正常履约,对招标人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的,招标人可向阿里巴巴公司投诉;如严重影响招标人生产经营活动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投标方法律责任。
(六)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列入招标人供应商负面清单,同时招标人将向阿里巴巴进行投诉。
(七)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即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
(八)招标人对违反约定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将按《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管理考核(详见附件)。
(九)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所有。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自主公开招标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报价。
1、项目总价(含税)为 (大写): 元人民币;税率 %,分项报价,请另附分项报价清单(包括清洗预膜);
2、交货时间:
3、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自主公开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有)。我公司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同时完全接受自主公开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如果自主公开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公司同意按贵方的解释处理;
4、我公司愿意向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任何与该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5、对自主公开招标文件的不接受项:
我公司郑重承诺:遵守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公开招标文件中的全部规定,中标后及时签订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在报价过程中将严格遵守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公开招标的各项管理要求;不发生与关联公司共同参与报价竞争情况,不发生围标、串标情况;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为规避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要求采取的变通行为。上述信息如有虚假我公司将承担法律责任,同意按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接受处理。我公司将严格遵守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供应商管理的要求,无条件接受和配合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有关机构进行的与上述内容相关的核查与审计。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盖章):
日期:
附件: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公司
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
一、供应商的选择
凡按国家标准及相关准则或规定组织生产销售的原辅材料、备品备件、劳保用品等物资供应商以及运输服务商,只要资质证照齐全且满足我司招标要求,均视为我司合格供应商,参与我司组织的招投标、比价采购等商务活动。
二、供应商负面清单确定流程
(一)责任部门职责分工
使用部门:提供技术参数或提出服务要求,负责对采购物资或服务的质量进行验收。
管理部门:监管使用过程,负责对标的物样品或试供原料的质量进行检验,判定其是否符合公司所需的技术要求。
采购部门: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不断开发有能力满足公司所需物资或服务的供应商。对目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完整性、交货期、价格等维度作为筛选的依据进行资格初审。负责供应商的资料收集与档案的建立。
监管部门:负责对采购流程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二)供应商负面清单确定流程
三、供应商的积分管理规定
(一)供应商积分考核
合作供应商初始积分为40分,从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交货周期、售后服务、资质信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每项10分。使用部门、管理部门、采购部门均可书面提出考核建议。供应保障部组织相关参与评标部门根据本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建立供应商考核情况登记表,根据扣分情况分为继续合作、限制合作及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考核记分周期为一年,自被考核当日起计满一年后,考核分自动清零。
1.继续合作供应商
考核扣分介于0-7分之间的,为可继续合作的供应商。
2.限制合作供应商
考核扣分介于8-16分之间的,为限制合作供应商。原辅材料采购三个月内不向该供应商发标书或询价书,备品备件采购六个月内不接受该供应商投标或报价。
3.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
考核扣分高于16分或单项扣10分的,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停止继续合作。
(二)供应商考核方法
1.原辅材料供应商考核方法
1.1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及时调换,未影响生产的,单次扣1-3分;影响生产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未能及时更换,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3)所供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产品质量缺陷,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1.2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单次扣2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单次扣1分。
(3)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除了按合同条款进行相应处罚外,未造成影响的,单次扣2分;造成影响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4)交货过程中串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1.3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单次扣2分。
(2)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单次扣3分。
(3)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提供免费售后服务,单次扣5分。
1.4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视影响生产程度严重的单次扣3-10分。
(2)交货后不能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1分。
(3)未按合同明细开票,弄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5)违反廉洁协议,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6)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除按合同规定执行外,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2.备品备件供应商考核方法
2.1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及时调换,未影响生产的,单次扣1-3分;影响生产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未能及时更换,单次扣10分。
(3)所供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设备故障,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2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单次扣2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单次扣1分。
(3)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除了按合同条款进行相应处罚外,未造成影响的,单次扣2分;造成影响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交货过程中串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3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单次扣2分。
(2)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单次扣3分。
(3)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单次扣5分。
2.4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视影响生产程度严重的单次扣5-10分。
(2)交货后不能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1分。
(3)未按合同明细开票,弄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5)违反廉洁协议,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6)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除按合同规定执行外,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3.物流承运商考核方法
3.1车船要求方面
(1)必须做到证照齐全,即:车船有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罐检报告;人员有驾驶证、资格证、押运证等,如不全单次扣2-5分。
(2)车船状况保持完好、设施齐全,发现缺项损扣1-2分。
3.2计划完成方面
(1)运输单位须按发货计划安排车船完成运输任务,否则单次扣2分。
3.3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视影响运输程度严重的单次扣3-10分。
(2)不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1分。
(3)未按实际运输任务明细开票,弄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5)违反廉洁协议,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四、从负面清单中消除的流程
列入负面清单中的供应商只要通过整改,其产品或服务质量满足我司要求,原则上满一年以后可以申请从负面清单中消除。
(一)供应商提出申请
1.供应商提出负面清单消除的书面申请。
2.供应商提供针对考核项的整改措施及效果等相关文件材料。
(二)确认与消除
1.供应保障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提供的文件材料进行确认,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察。
2.根据确认情况提出建议,报公司批准后从负面清单中消除。
注:供应保障部负责条款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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