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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酸船舶运输服务招标
作者: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5-26 预览量:1394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我公司现需采购醋酸船舶运输服务采用自主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供应商,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投标。

     一、招标概况:

(一)标的物名称:醋酸船舶运输服务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65 12 00分(北京时间);

(三)开标时间2023 65 15 00分(北京时间);

(四)开标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五)中标公示:中标信息将于开标后在索普集团官网公示,请各投标人登录http://www.sopo.com.cn查询。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请于投标截止前打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逾期视为弃标。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若未中标,招标人按公司流程退还保证金。与我公司正在直接合作相同项目的投标人可免交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合同履约完成后,履约保证金将退回原汇款账户。

(七)服务时间:2023年06月10日-2023年7月9日。合同期间如中标人单方面解除合同,我司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

名    称: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镇江谏壁支行

汇款账号:1104 0703 0900 0000 746

行    号:102314007004

    二、招标内容内容概述:

(一)承运货物:醋酸,根据《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12),醋酸属于危险品8 类,主要特性:腐蚀性强。

(二)本次招标分两个标段进行

1.第一标段 醋酸江船运输路线及运输数量:

序号

运输路线

预计运输数量

预计装货日期

1

南京扬子石化化工码头至泰兴太平洋码头

约1500吨

2023

6月10日-16日

2

泰州海企码头至泰兴太平洋码头

约1500吨

2023

6月10日-16日

3

南京扬子石化化工码头至江阴三房巷码头

约2000吨

2023

6月20日-22日

2.第二标段 醋酸海运运输路线及运输数量

运输路线

预计运输数量

预计装货日期

泰州海企码头至宁波青峙码头

约2000吨

2023

6月13日-17日

特别提醒:①上述运输数量和装货时间仅为预估,实际运输数量和装货时间以我公司通知为准;

②醋酸江船运输路线1、路线2运输总量约为3000吨,在满足路线1、路线2的装货日期区间内,投标人须具备至少3000吨的运载能力,若我司最终确认路线1装运1500吨,则路线2装运量为1500吨,若我司最终确认路线1装运3000吨,则路线2取消;

③各投标人要提前了解好装卸两港对船舶的管理要求,如中标后所提供的承运船舶不符合装卸两港管理要求,造成船期延误、无法装卸等,中标人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我公司的全部损失;

④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选择标段投标。

三、投标人资质与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应具备的合法资质;

(二)其他资质要求:《营业执照》、《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投标;

    (四)投标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五)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运输服务品质与服务态度,具备流畅的信息沟通渠道,能及时根据我公司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六)投标人从事危险品船舶运输年限不低于5年;

(七)需提供近两年内相同业绩证明一份,如合同、协议等。

特别说明:上述资质要求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纸质证明材料,凡在投标时不提供上述资质证明材料或不满足上述资质要求的投标人报价均为无效报价。与我公司正在直接合作相同项目的投标人可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四、船舶运输要求

(一)中标人须根据我公司运输计划要求提供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装卸两港管理要求的适装船舶,船舶储罐材质为不锈钢,要安全、及时的完成我公司指定的运输任务。

(二)货物装载前,中标方应确保船舱干净、干燥、无异味并符合商检干舱要求。装货结束起航前应将预计到达卸货港时间、装货数量告知收货方(收货方联系电话由招标方指定部门提供)。

(三)船舶装货数量以发货码头船舶商检数量为准,卸货数量以卸货所在地商检数量为准,两者数量相差不得超过0.3%,如装卸两港商检数量相差超过0.3%,超出部分中标人需按我公司醋酸当期销售价格赔偿。

(四)货物质量以发货所在地留样及货物接收所在地检验结果为准,中标方必须配合收货方做好取样分析和留样封存。如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醋酸质量异常,导致收货方退货、索赔等,中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因货物数量、质量差异发生疑议而未能解决的,招标方视具体情况可暂停中标方的运输。对于招标方认为有问题的船只,招标方有权出面申请由公安机关介入进行调查。

(六)中标人在承运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装卸两港有关管理规定,如违反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七)中标人负责购买货物运输保险,承担在运输途中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中标人运输的货物完好无损送交目的地后,必须将签收证明回传我公司。

(九)延滞费及其他费用:

1.船舶按抵港起到装卸货完止两地装卸各为72小时。

2.如因招标方原因,船舶到港未能及时安排装卸超过72小时的,江船以5000元/天计、海船以10000元/天计招标方向中标方支付延滞费(不足12小时按半天计费,不足24小时的按一天计费)。三天后招标方仍未安排装货,中标方有权调船安排其他业务,并可要求招标方对造成货物落空而赔偿中标方由此产生的损失(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3.如因中标方原因,船期未能及时到港超过72小时的,江船以5000元/天计、海船以10000元/天计向招标方支付延滞费(不足12小时按半天计费,不足24小时的按一天计费)。如果三天后中标方仍无法安排船期到港,招标方有权调其他船只装货,并要求中标方造成货物无法运输而赔偿招标方由此产生的损失(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4.如中标方所确定的船舶未能及时到港装货,中标方必须找替代船来完成所定航次。如果未能及时安排,造成收货方停产等事故,中标方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特殊情况协商解决)。

5.因地震、强台风、战争、动乱、政府行为、大雾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船期迟延,中标方可以免除相关责任,但中标方须立即将相关情况通知招标方。

五、船舶运输安全环保要求

(一)投标人对运输过程的安全环保负有主体责任,承担运输的船舶及配备人员的从业资质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水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投标人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对承担运输的船舶所配备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对船舶运输前、运输过程和运输后进行全过程安全环保检查与监控,确保船舶及安全环保设施完好,船舶检验符合要求。

(三)投标人要对装卸和运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环保事故风险,制定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各项应急管控措施,并定期开展演练。要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对所管理的交通运输设施进行安全环保监管,定期对所管理的船舶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培训。

(四)投标人要对运输船舶位置、航行轨迹、航行实时情况等运输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便于突发情况的快速应急救援。

(五)投标人使用的交通运输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装卸所在地部门的安全环保管理要求,应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与应急处置装置。

(六)投标人提供的运输船舶及所配备的人员在运输装卸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装卸两港相关管理制度,服从属地现场管理。

(七)投标人须承担在装卸所在地从事运输装卸作业相关活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和环境保护责任,在运输装卸作业过程中,投标人对装卸所在地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均应负责及时维修或更换,与此产生的一切直接和间接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承担。

(八)投标人要按照装卸所在地部门的要求做好环保管控,在运输过程中防止泄漏等情况发生。如果发生泄漏等情况,必须第一时间按事故应急预案和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汇报,及时向投标人通报。

(九)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投标人在招标人区域外发生与招标人运输装卸作业相关的生产及安全事故后,投标人必须立即按照相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向招标人通报,同时要积极组织对事故的抢险工作。

(十)对涉及与招标人装卸运输作业有关的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影响的,由投标人与第三方协商解决,但不得损害招标人利益,投标人应将相关协商与解决结果及时通报给招标人。

四、投标:

(一)报价方式:投标需根据本标书附件“报价函”上所列送货地点报价,报价须包含承运该运输任务的一切费用,包括:码头费、保险费(船舶险)、油费、人员工资、设备折旧、合理利润等。凡遗漏工作量,以投标价为准,合同期内不予增补相关费用。

报价为含税价,本次招标时运输行业增值税税率为9%。如果国家税率进行调整,按以下公式调整价格:

新税率价格=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

如国家新征其它费用,则按规定执行。

(二)付款方式:运输费用以承兑方式支付,支付不足部分以现汇方式结清,一般情况下于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两个月付款。如投标人不接受招标人提出的付款方式,可在报价书中明确能够接受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评标时作为参考。

(三)本项目投标通过线下方式进行:

投标必须提供报价书纸质版投标文件,文件须包含营业执照、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业绩证明、报价函等。标袋封面上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必须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寄达或送达,逾期或资料不全的报价均作为作废标处理。

(四)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密封寄:

公司: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邮编:212006

收件人:张翊庭

联系电话:15896351123

(五)凡对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单位: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邮编:212006

招标业务联系人:张翊庭   电话:15896351123

招标部门负责人:解云     电话:13913442555

五、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一)开标

本项目由招标人组织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人报价进行评标,确定最终中标人。

1.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

2.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二)评标

评标按公平竞争的原则,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评标小组评标,中标方式为:

1.本次招标分两个标段分别评标。第一标段为醋酸江船运输、第二标段为醋酸海船运输,在能够满足我公司要求前提下两个标段总价分别最低的中标。

2.同等价格、同等服务质量下,招标方有权决定供应商和运输量(原则上老供应商优先)。

3.对未中标的单位,不另发通知,投标资料不予退回,作为优先备选合作方资料保存。

4.中标人应在招标结果公布后按我公司要求的时限内与我公司签订运输合同,如有中标人无故逾期不签合同,我公司有权取消该中标人的承运资格。

(三)流标

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流标处理,一年内不再接受其参与投标工作。

(四)废标

凡投标人不具备招标人明确要求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条款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招标人有关要求的问题,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废标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履约情况考核

1.中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必须在与招标人约定的时限内安排船舶送货,特殊情况如:我公司遇检查、检修导致发货推迟时,我公司会及时通知中标人调整船舶运输时限,中标人应配合我公司运输调度。如中标人无故推迟送货,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不能正常履约带来的影响。

2.中标人在承运期间必须提供良好的服务,如我公司客户单位投诉中标人服务质量的,经核实考核1000元/次。

3.中标人在收到考核通知后需在一周内向我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缴纳,并将缴纳凭证提交我公司供应保障部备案。如中标人连收到考核通知后未在限期内缴纳的,我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二)如因中标人不能正常履约,对招标人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

(三)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负面清单。

(四)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即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

(五)招标人对违反约定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将按《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管理考核(详见附件)。

(六)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所有。

  

报价函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1.报价单

第一标段 醋酸江船运输

运输路线

运输数量

运输单价

(元/吨)

运输总价

(元)

税率

南京扬子石化化工码头至泰兴太平洋码头

约1500吨




泰州海企码头至泰兴太平洋码头

约1500吨




南京扬子石化化工码头至江阴三房巷码头

约2000吨




运输总价合计(元):



第二标段  醋酸海船运输

运输路线

运输数量

运输单价(元/吨)

运输总价

(元)

税率

泰州海企码头至宁波青峙码头

约2000吨




运输总价合计(元):



1.我方已了解报价单中运输数量为预估数量,仅作为我方报价参考及贵公司评标参考,具体运输数量以贵公司通知装船为准;

2.我方已了解标书中的装货时间为预估时间,我方承诺中标后将积极与贵公司落实实际装货时间,并严格按照落实好的实际装货时间完成贵公司下达的运输任务;

3.我方承诺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全部规定;

4.我方承诺中标后双方签订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同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如果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招标方的解释处理;

6.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7.对标书的不接受项:                                    

8.我方郑重承诺:遵守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公开招标文件中的全部规定,中标后及时签订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在报价过程中将严格遵守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公开招标的各项管理要求;不发生与关联公司共同参与报价竞争情况,不发生围标、串标情况;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为规避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要求采取的变通行为。上述信息如有虚假我公司将承担法律责任,同意按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接受处理。我公司将严格遵守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供应商管理的要求,无条件接受和配合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有关机构进行的与上述内容相关的核查与审计。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公司

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

一、供应商的选择

凡按国家标准及相关准则或规定组织生产销售的原辅材料、备品备件、劳保用品等物资供应商以及运输服务商,只要资质证照齐全且满足我司招标要求,均视为我司合格供应商,参与我司组织的招投标、比价采购等商务活动。

二、供应商负面清单确定流程

(一)责任部门职责分工

使用部门:提供技术参数或提出服务要求,负责对采购物资或服务的质量进行验收。

管理部门:监管使用过程,负责对标的物样品或试供原料的质量进行检验,判定其是否符合公司所需的技术要求。

采购部门: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不断开发有能力满足公司所需物资或服务的供应商。对目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完整性、交货期、价格等维度作为筛选的依据进行资格初审。负责供应商的资料收集与档案的建立。

监管部门:负责对采购流程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二)供应商负面清单确定流程

三、供应商的积分管理规定

(一)供应商积分考核

合作供应商初始积分为40分,从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交货周期、售后服务、资质信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每项10分。使用部门、管理部门、采购部门均可书面提出考核建议。供应保障部组织相关参与评标部门根据本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建立供应商考核情况登记表,根据扣分情况分为继续合作、限制合作及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考核记分周期为一年,自被考核当日起计满一年后,考核分自动清零。

1.继续合作供应商

考核扣分介于0-7分之间的,为可继续合作的供应商。

2.限制合作供应商

考核扣分介于8-16分之间的,为限制合作供应商。原辅材料采购三个月内不向该供应商发标书或询价书,备品备件采购六个月内不接受该供应商投标或报价。

3.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

考核扣分高于16分或单项扣10分的,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停止继续合作。

(二)供应商考核方法

1.原辅材料供应商考核方法

1.1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及时调换,未影响生产的,单次扣1-3分;影响生产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未能及时更换,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3)所供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产品质量缺陷,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1.2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单次扣2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单次扣1分。

(3)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除了按合同条款进行相应处罚外,未造成影响的,单次扣2分;造成影响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4)交货过程中串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1.3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单次扣2分。

(2)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单次扣3分。

(3)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提供免费售后服务,单次扣5分。

1.4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视影响生产程度严重的单次扣3-10分。

(2)交货后不能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1分。

(3)未按合同明细开票,弄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5)违反廉洁协议,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6)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除按合同规定执行外,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2.备品备件供应商考核方法

2.1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及时调换,未影响生产的,单次扣1-3分;影响生产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未能及时更换,单次扣10分。

(3)所供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设备故障,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2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单次扣2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单次扣1分。

(3)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除了按合同条款进行相应处罚外,未造成影响的,单次扣2分;造成影响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交货过程中串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3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单次扣2分。

(2)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单次扣3分。

(3)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单次扣5分。

2.4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视影响生产程度严重的单次扣5-10分。

(2)交货后不能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1分。

(3)未按合同明细开票,弄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5)违反廉洁协议,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6)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除按合同规定执行外,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3.物流承运商考核方法

3.1车船要求方面

(1)必须做到证照齐全,即:车船有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罐检报告;人员有驾驶证、资格证、押运证等,如不全单次扣2-5分。

(2)车船状况保持完好、设施齐全,发现缺项损扣1-2分。

3.2计划完成方面

(1)运输单位须按发货计划安排车船完成运输任务,否则单次扣2分。

3.3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视影响运输程度严重的单次扣3-10分。

(2)不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1分。

(3)未按实际运输任务明细开票,弄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5)违反廉洁协议,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四、从负面清单中消除的流程

列入负面清单中的供应商只要通过整改,其产品或服务质量满足我司要求,原则上满一年以后可以申请从负面清单中消除

(一)供应商提出申请

1.供应商提出负面清单消除的书面申请。

2.供应商提供针对考核项的整改措施及效果等相关文件材料。

(二)确认与消除

1.供应保障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提供的文件材料进行确认,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察。

2.根据确认情况提出建议,报公司批准后从负面清单中消除。

 注:供应保障部负责条款解释。

醋酸船舶运输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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