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普集团被认定为镇江市第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
作者: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3-01-08 预览量:452
近日,从市经信委传来喜讯,我公司被正式列入镇江市首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园区)名单。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镇江市经信委组织开展了镇江市首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园区)创建工作,通过自主申报、辖区推荐、专家审查和社会公示等层层选拔,一共认定了7家企业为镇江市首批工业循环经济示范企业,2个园区为镇江市首批循环经济示范园,我公司非常荣幸地成为了其中一员。
多年来,我公司一直秉承科技与自然共生的发展理念,坚持走可持续发展路线,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取得了不少显著的成绩,主要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注重产业链的上下延伸,大力发展醋酸和氯碱两条产业链建设,调整产业结构,丰富产业链产品,降低生产成本和市场风险;二是加强技术革新,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包括甲醇厂煤气化代替原焦炭造气技改,股份离子膜烧碱技改、ADC发泡剂扩产技改,热电厂抽凝发电机组改背压机组,醋酸厂乙酯扩产改造,振邦化工搬迁,乙炔法PVC技改等等;三是重视闭路循环及副产品综合利用,包括甲醇CO2回收、膜分离回收氢气、硫磺回收、煤渣回收,醋酸造气NHD脱硫的CO2回收、火炬排放尾气回收CO,股份碳酸钠、废盐酸、漂液外销,高纯氢回收等等。
此次获得镇江市首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认定,充分肯定了我公司在循环经济工作方面所做出的努力。另据悉,获得此次认定的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在申报循环经济项目的产业政策和资金扶持方面将会被优先考虑。同时,市经信委还要求获得认定的单位和企业: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循环产业链,拓展和优化产业和产品结构,大力宣传示范企业的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发展循环经济为重要抓手,实现本企业、本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