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实施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厂商积极参与报价。如报价过程中遭遇借故刁难、索取贿赂、暗箱操作等违纪行为,可向我公司风险控制部如实反映并提供佐证材料。风险控制部投诉电话:0511-88995150、88995690,投诉邮箱:gufenfengkongbu@sopo.com.cn
1. 项目名称:进口原料液硫货运代理服务
2. 采 购 人: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硫化事业部
3. 报价截止与评审时间:2026年5月19日14:00(北京时间)
4. 评审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评审中心
5. 公示查询:www.sopo.com.cn
(一)采购项目内容
1.任务概况:国外进口原料液硫,需在港口办理商检费、货运代理及报关事宜.
2.港口地点:镇江海纳川码头或江苏港汇化工有限公司港汇罐区。
3.任务量:每月约7000吨
4.合同期从2026年6月10日至2029年6月9日。
(二)、供应商资质与要求:
1.报价人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进出口代理资质证明》。
2.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报价。
3.报价人应具备良好的服务品质与服务态度,提供7×24小时服务,具备流畅的信息沟通渠道。
4.报价人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若在我公司有相关业绩的可不提供。
(三)报价方业务开展要求及须承担的责任
1.本次采购成交人需垫付商检费(2000元/船),商检费如有调整,需海关出具相关费用调价凭证函作为依据。凡遗漏工作量,以报价为准,合同期内不予增补相关费用。
2.成交人不得将本协议项下所指的其应享有的权利与应承担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或者将本协议项下的海运代理事务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任意第三方。否则,成交人应向索普股份承担违约责任,若因此造成索普股份任何损失的,均由成交人予以双倍赔偿。
3.成交人在履行协议期间,应自行负责自己一方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成交人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任何交通事故或非因索普股份原因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导致成交人自身或/及索普股份或/及任意第三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均由成交人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如果因此而导致任意第三人向索普股份主张权利的,成交人应全额负担索普股份由此负担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被有权司法或行政机关裁决而须支付的罚款、赔偿金、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律师费、其他法律责任以及其他合理支出等)。
(一)报价方式:报价为含增值税送到价。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
(二)付款方式:现汇方式进行支付,一般情况下于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三个月内付款。如报价方不接受询价方提出的付款方式,可在报价书中明确能够接受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评标时作为参考。
线下报价:密封送达或邮寄送达(封条需加盖公章、法人章并注明密封日期;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信息、联系方式),邮寄送达需电联报价联系人告知快递单号,逾期无效。
· 收件单位: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硫化事业部
· 地 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77号(邮编:212006)
· 联 系 人:岳雪涛,电话:13906107702
· 报价联系人:岳雪涛13906107702(详情咨询)
· 部门负责人:钱鸿亮13776472248
1. 评 审:采购人组织评审小组,评审供应商报价,供应商需保持通讯畅通。
2. 评定标准:满足技术及供货期要求的供应商中,报价最低者为成交候选人。
3. 询价废止:存在串通报价等违规行为的,作废并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
4. 无效报价:资质不全、报价空项、不符合技术要求、价格明显偏离市场的,作无效处理。
(一)履约情况考核
成交人如果无法按照我司要求完成货物进口任务,或者我司客户单位投诉成交人服务质量的,给予1000元/次的处罚,在代理费中扣减。如果合同期内累计发生三次上述事件,我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二)如因成交人不能正常履约,对我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的,我公司将依法追究成交人法律责任。
(三)报价人应详细阅读本询价书,参与报价即视为对本询价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
(四)违规供应商将列入负面清单,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硫化事业部。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硫化事业部
日期:___2026_年_5月7日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报价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公开询比价活动,报价如下:
品 名 | 含税价格 (元/吨) | 税率(%) | 备 注 |
液硫货运代理费 |
1.我公司已知晓询价书中预估进口量仅为我公司报价和贵公司评审参考,不代表2026年的实际情况;
2.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询价书,包括补充文件(如有)。我公司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同时完全接受询价书所有条款。如果询价书有相互矛盾之处,我公司同意按贵方的解释处理;
3.我公司愿意向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任何与该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4.对询价书的不接受项:
承诺:遵守询价书规定,及时签订合同并履行责任;不串通报价,信息真实有效;接受贵方核查与审计。如违反,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关处理。
全权代表(签字):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报价单位(盖章):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集团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联系电话:0511-88995088 集团邮箱:sopo@sop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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