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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7年度聚合氯化铝(液体)9000吨采购
作者: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7-20 预览量:114

采购询价书

我公司实施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厂商积极参与报价。如报价过程中遭遇借故刁难、索取贿赂、暗箱操作等违纪行为,可向我公司风险控制部如实反映并提供佐证材料。风险控制部投诉电话:0511-8899515088995690,投诉邮箱:gufenfengkongbu@sopo.com.cn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聚合氯化铝(液体)9000吨采

  2.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

  3. 报价截止与评审时间2026813930(北京时间)

  4. 评审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评审中心

  5. 交货时间:202691日至2027831日,听通知根据生产使用要求送货

  6. 交货地址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水汽、污水处理站(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88号)

  7. 公示查询www.sopo.com.cn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清单

编码

物料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03020000000022

氯化铝液体

液体氧化铝(Al2O3)含量10.0%,盐基度45.0%-90.0%。

9000(预估)

注:1.报价13%增值税一票制送到价,采购量为年预估量,每月送货700吨,以实际生产需求通知供货,每月根据询价人磅单结算

 

(二)技术及资质要求

1.技术指标:

聚氯化铝(液体)

项目

指标(液体)

 

指标(液体)

外观

无色至淡黄色透明液体

密度(20℃)g/cm3  

1.12

氧化铝(Al2O3)含量,%  

10.0

盐基度,%

45.0~90.0

不溶物含量,% ≤

0.1

pH(10g/L水溶液)

3.5~5.0

 引用标准:GB 15892-2020 《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

 

2.询价人聚合氯化铝有效罐容约30吨,正常生产时使用量约15-20/

天,受询价方场地限制,建议采用载重15吨以内的槽车送货(含15吨槽车),如超过15吨请提前至现场勘察,报价人需携带卸货软管并安全连接(不能影响询价人正常生产操作)。根据生产及车辆情况,可能需要每天送货约两三次(非特殊情况,原则上晚间及夜间不收货)。当供货方接到我方供货通知时,供货人要保证聚氯化铝(液体)在3小时内能够送到,保证我公司生产正常运行。如供货方不能按时供货需承担一切后果。

3.有合作意向未合作过的新供应商,请报价时提供相关资质材料,否则报价无效。报价人接到候选人通知后,根据询价人安排试供两车,符合我方要求后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无履约能力判定报价无效,将顺延与符合我公司要求且报价第二低的供应商联系, 按照上述流程考察审核,以此类推。

 4.报价人必须具备良好的保供及售后服务能力,需确保能够满足询价人的生产使用需求,不得出现断供情况。要求供应商送货联系人的电话保持畅通,在接到电话后 2 小时内能够给出明确的解决方案。同时,供应商具备在 3 小时内将货物送达我方生产现场的保障能力。我方不接受因供应商自身生产出现问题,或道路受限、运输不畅等任何可能导致无法保供的异常情况,供应商必须组织货源按时交货。

5.送货车辆必须符合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送货途中注意安全,杜绝违章,发生异常情况时由供货人全权负责;进入厂区送货车辆要求达到“国五”排放标准,严禁超限超载(行驶证核定总质量)。如有违反,收货人有权拒绝收货。

6.资质文件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授权代理证明文件。

 

 

三、报价要求

(一)报价方式

含税送到价(含增值税)。税率调整时,按公式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新税率)”调整报价函格式。

(二)付款方式

1.货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入账后60天内付款,付款方式为承兑。

2.不接受默认付款方式的供应商,须在报价中明确可接受的付款方式及时间(涉及预付款的需提供评审前3个月内企业信用报告并加盖公章)。

(三)报价提交方式

  1. 线上报价:通过大企汇工作台(www.daqihui.com)按格式填写,上传加盖报价章的报价单及资质材料。

  2. 线下报价:密封送达或邮寄送达(封条需加盖公章、法人章并注明密封日期;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信息、联系方式),邮寄送达需电联报价联系人告知快递单号,逾期无效

(四)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

  • 收件单位: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

  •     :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邮编:212006

  •   沈杰,电话:13505281175

(五)疑问咨询

  • 报价联系人13505281175详情咨询

    技术咨询联系人:华良 15189125188(现场咨询)

  • 部门负责人:解云13913442555

、其他要求

  1. 进场服务材料(如需):施工人员年龄18-60周岁,(重大疾病或职业禁忌者不得作业)。

  2. 供应商资格: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

  3. 售后服务:电话响应≤8小时,明确解决方案。

  4. 知识产权:供应商承担所有知识产权纠纷责任。

  5. 报价人须在接到成交通知3个工作日内缴纳保证金10万元(现汇),确认缴纳保证金后签订合同,逾期视为放弃成交结果,并按照《索普股份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处理。成交人的保证金在合同正常履行完毕后,将连同货款返还成交人。

    保证金请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513174009312

    开户行:中国银行镇江谏壁支行

、评审流程

  1.     :采购人组织评审小组,评审供应商报价,供应商需保持通讯畅通。

  2. 评定标准:满足技术及供货期要求的供应商中,总价最低者为成交候选人。

  3. 询价废止:存在串通报价等违规行为的,作废并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

  4. 无效报价:资质不全、报价空项、不符合技术要求、价格明显偏离市场的,作无效处理。

六、违约责任

 

  1. 逾期交货:每日按合同总额1%支付违约金;超20日,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还货款并按总额20%赔偿。

  2. 质量不合格

    • 换货:费用由供应商承担,30日内重新供货,逾期按逾期条款处理;两次不合格则解除合同,返还货款并赔偿20%违约金。

    • 解除合同:退货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返还货款并赔偿20%违约金(质押货物期间仓储费由供应商承担)。

  3. 对需检验的品种,经采购人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收货,否则做退、换货处理;长期合约的供货人如出现两次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情况,视为供货方无能力保障产品质量,采购人有权终止此次采购合同的执行。采购方对供货人所送货物进行不定期抽检,供货方送货人员须无条件配合。

    4.损失赔偿:因质量或逾期造成的直接/间接损失,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20%

、其他事项

  1. 成交人须按询价书签订合同,违约将面临中止合作风险。

  2. 产品需经采购人检验合格,长期合约三次不合格者终止合同。

  3. 争议协商解决,仲裁按《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执行。

  4. 违规供应商将列入负面清单,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

    日期:________


附件1

报价函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报价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公开询比价活动,报价如下:

  1. 项目总价(含税):(大写)               元人民币;税率13%

  2. 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我方已审查全部询价书及补充文件,完全接受所有条款,放弃对条款不明或误解的权利;若条款冲突,同意按贵方解释处理。

  4. 愿意提供与报价相关的所有数据、资料,理解贵方无义务接受最低价或任何报价。

  5. 不接受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遵守询价书规定,及时签订合同并履行责任;不串通报价,信息真实有效;接受贵方核查与审计。如违反,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关处理。

    全权代表(签字):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报价单位(盖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

     

询价书(聚合氯化铝液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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