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实施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厂商积极参与报价。如报价过程中遭遇借故刁难、索取贿赂、暗箱操作等违纪行为,可向我公司风险控制部如实反映并提供佐证材料。风险控制部投诉电话:0511-88995150、88995690,投诉邮箱:gufenfengkongbu@sopo.com.cn
项目名称:聚丙烯酰胺(阳离子、阴离子)
采 购 人: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供中心
报价截止与评审时间:2026年10月15日9:30(北京时间)
评审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评审中心
交货时间:2026年10月31日前
交货地址: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仓库(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
公示查询:www.sopo.com.cn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04020100000171 | 聚丙烯酰胺(阳离子) | 详见技术要求,每包25kg。 | 吨 | 6 |
04020100000172 | 聚丙烯酰胺(阴离子) | 详见技术要求,每包25kg。 | 吨 | 6 |
1. 技术标准:
(1)聚丙烯酰胺(阳离子)必须符合国标GB/T31246-2014。
(2)聚丙烯酰胺(阴离子)必须符合国标GB/T17514-2017。
(3)详见附件《絮凝剂技术说明书》。
(4)采购人所供产品必须为报价时品牌的全新纯正产品(产品外包装必须为原厂外包装),不得添加任何工业盐(含工业氧化钠和工业硫酸钠等物质),包装完好标识清楚带托盘,送货时随货附带批次检测报告。
(4.1)报价产品应符合询价书的技术要求,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抽样化验。成交人应无条件服从配合采购人委托的专业检测机构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抽检检测。
(4.2)成交人必须向甲方提供详细的产品说明、合格证、产品委托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文件。
(4.3)采购人将在产品到达使用现场时和使用期间不定期进行取样抽检(包括采购人公司检测和送至具有 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一旦发现产品参数不达标或掺混工业盐或其他物质,该批次检测费用由成交人全部承担,并且该批次的产品货款不予结算,采购人视情节严重情况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供货合同,并按照采购人公司供应商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因药剂质量原因造成的生产事故由成交人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
(5)参与报价即视为认可接受我公司询比价采购条款。建议使用初期,供应商安排技术人员同步在场指导试用及共同判定使用效果,如不派人,则视为认可我公司使用方式方法。
(5.1)如采购人选择解除合同,则根据评审结果顺延联系第二优势供应商送产品生产试用,以此类推。
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须在10月14日11点前,进行样品实验室实验,符合要求才能报价,否则报价无效,供货时必须与样品品质一致。2024年9月以来已做过实验室实验的供应商可以不用再做实验,按照技术要求直接报价,建议详细阅读询价书后报价,参与报价即视为认可接受我公司询比价采购条款。实验联系人:焦国璋,电话:15805290979。
2. 运输要求:要求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运输(以天然气为燃料的车辆禁止进入)。
3. 质量验收要求:货物送达时,我公司按照国标GB/T31246-2014和GB/T17514-2017标准进行验收。包装完整,标识清楚带托盘,随货提供产品检测报告。数量以包装计量点包为准,办理入库结算手续。
4. 报价要求:需完整填写品牌及型号。
5. 资质文件:供应商必须提供合法资质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中登记的“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
含税送到价(含增值税)。税率调整时,按公式“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新税率)”调整,报价函格式见附件1。
货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入账后60日内支付货款。
含税报价≥10万元以银行承兑支付,<10万元以现汇支付。
需按合同提供质保服务。
不接受默认付款方式的供应商,须在报价中明确可接受的付款方式及时间(涉及预付款的需提供评审前3个月内企业信用报告并加盖公章)。
线上报价:通过大企汇工作台(www.daqihui.com)按格式填写,上传加盖报价章的报价单及资质材料。
线下报价:密封送达或邮寄送达(封条需加盖公章、法人章并注明密封日期;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信息、联系方式),邮寄送达需电联报价联系人告知快递单号,逾期无效。
收件单位: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供中心
地 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邮编:212006)
联 系 人:张磊,电话:13815488177
报价联系人:张磊13815488177(详情咨询)
部门负责人:解云13913442555
技术咨询人:焦国璋15805290979
供应商资格: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
售后服务:电话响应≤8小时,明确解决方案。
知识产权:供应商承担所有知识产权纠纷责任。
评 审:采购人组织评审小组,评审供应商报价,供应商需保持通讯畅通。
评定标准:满足技术及供货期要求的供应商中,总价最低者为成交候选人。
询价废止:存在串通报价等违规行为的,作废并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
无效报价:资质不全、报价空项、不符合技术要求、价格明显偏离市场的,作无效处理。
逾期交货:每日按合同总额1%支付违约金;超20日,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还货款并按总额20%赔偿。
质量不合格:
换货:费用由供应商承担,30日内重新供货,逾期按逾期条款处理;两次不合格则解除合同,返还货款并赔偿20%违约金。
解除合同:退货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返还货款并赔偿20%违约金(质押货物期间仓储费由供应商承担)。
损失赔偿:因质量或逾期造成的直接损失,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20%。
成交人须按询价书签订合同,违约将面临中止合作风险。
产品需经采购人检验合格,长期合约三次不合格者终止合同。
争议协商解决,仲裁按《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执行。
违规供应商将列入负面清单,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供中心。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供中心
日期:2026年9月15日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报价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公开询比价活动,报价如下:
项目总价(含13%增值税含运费送到价)
物料名称 | 品牌 | 采购数量 | 含税单价 (元/吨) | 合计 (元) | 总价 (元) |
聚丙烯酰胺(阳离子) | 6吨 | ||||
聚丙烯酰胺(阴离子) | 6吨 |
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方已审查全部询价书及补充文件,完全接受所有条款,放弃对条款不明或误解的权利;若条款冲突,同意按贵方解释处理。
愿意提供与报价相关的所有数据、资料,理解贵方无义务接受最低价或任何报价。
不接受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遵守询价书规定,及时签订合同并履行责任;不串通报价,信息真实有效;接受贵方核查与审计。如违反,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关处理。
全权代表(签字):_______ _ 联系电话:________
报价单位(盖章):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絮凝剂技术要求说明书
1.絮凝剂要求:规格为25kg/袋,要求原包装,包装完好标识清楚带托盘,送货时随货附带批次检测报告。
阴离子主要参数及实际应用要求 | |||||
聚丙烯酰胺 | 分子量 | 离子度(摩尔比) | 有效固含量 | 添加量要求(g/t) | 上清液浊度(FTU) |
阴离子 | ≥1200万 | ≥30% | ≥88% | 每吨废水添加量≤5g | ≤30 |
丙烯酰胺单体含量≤0.1% | |||||
阳离子主要参数及实际应用要求 | |||||
聚丙烯酰胺 | 分子量 | 离子度(摩尔比) | 有效固含量 | 添加量要求(g/t) | 污泥处理后含水量(板框) |
阳离子 | ≥1200万 | ≥30% | ≥88% | 每立方泥饼(含水率75%)耗药量≤0.8Kg | ≤70% |
外观:白色粉壮、颗粒;PH值:7-14;溶解时间(h):﹤2;水解度(﹪):25-32;丙烯酰胺残留单体(﹪)≤0.05 | |||||
2.技术指标
2.1气化灰水水质情况
项目 | PH值 | 处理前SSmg/L | 总硬度mg/L | 总碱度mol/L | Cl- mg/L | NH3-N mg/L | 水温 ℃ |
指标 | 8.0-8.5 | 60-100 | 500-900 | 9-15 | 100-500 | 200-350 | 40-55 |
生化污泥情况:
项目 | PH值 | 污泥MLSSmg/L | 污泥MLVSSmg/L | 污泥含水率% |
指标 | 7.5-8.2 | 5000-13000 | 3000-8000 | 96-98.5 |
2.2要求针对买方提供的灰水水质数据,使用选中单位提供的絮凝剂后,每吨废水添加絮凝剂量≤5g;污泥压滤消耗絮凝剂:耗药量≤0.8Kg。
3.其他要求
3.1新供应商要求提供同类型煤化工污水处理预处理使用业绩。
3.2要求供应商在异常情况下,8小时内给予响应,根据安环部水处理现有条件,给出可操作的调整解决方案,并提供现场免费指导。
3.3关于双方认定的如供应的商品在使用过程中有失效的情况,我公司有权要求退货。
集团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联系电话:0511-88995088 集团邮箱:sopo@sopo.com.cn
版权所有:苏ICP备16014172号-3 Copyright © 2014 - 2026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